河池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22-10-25 10:49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主要职责

(二)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动用市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全市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四)负责管理市储备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投资项目。

(八)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粮食安全储存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的行业统计,管理粮食财务

内设机构

河池市粮食局内设5个科室, 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拟订局机关的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会务、保卫、信访、提案、接待、物业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调控科

三、监督检查科

负责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全市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承担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四、财务科

承担部门预算、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编审、上报工作。

五、流通与科技发展科

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市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中央、自治区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市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粮油加工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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