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17:43
油票(Gasoline coupon),是产生于1954年,用于买油的一种粮票。
1955年,国家粮食部印发了第一版全国通用粮票,因全国通用粮票在购买粮食时自带食油计划,所以,粮食部没有印发全国通用油票,都是由地方各级粮食部门自行印发的。在省一级粮食部门印发的油票中,主要有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陕西、安徽、湖北、宁夏、山西、贵州等11个地方。如:上海市从1954年3月便开始采取以人定量、计划发票、以票限供的办法,将食油票证发放到居民手中。天津市从1954年开始对食油实行凭票、凭证定量供应。
安徽省和北京市也分别从1955年和1956年开始印发“油票”。浙江省1957年开始印发了“高级脑力劳动者食油补助供应油卡票”,以后又陆续印发了“流动人口随证购油票”、“长期流动人口随证购油票”、“流动油票”、“流动人口食油票”。同时,还于1962年印发了“军用流动油票”等。山西省于1957年只印发了一套“特种补助油票”,贵州省也于1974年只印发了一套“地方食油票”。其他省、市、自治区未印发全省统一使用的油票,则是由当地粮食部门自行印发,直至区乡粮站,乡镇粮管所都印发有油票。
油票的名称和种类因食油原料不同,以及油票的发放对象和用途不同名称也是五花八门。如按原料分:有花生油、菜籽油(亦俗称青油)、大豆油(简称豆油)、芝麻油(又俗称香油,或简称麻油)、葵花油、茶油、棉籽油、麻酱,等等。按发放对象分:在城镇除常见的“油票”、“食油票”外,还有“市镇人口食油供应票”、“定量油票”、“口油专票”、“城镇居民油脂(料)票”、“临时食油供应证”、“补助油票”等等;专门发放给职工的油票名称有“职工油证”、“保健油票”、“机关团体专用油票”、“(厂矿)油券”等;农村油票的名称则有:“统销油票”、“定额留油票”、“以籽换油票”、“兑换油票”、“返还油票”、“代农加工油票”、“周转油票”、“救灾专用油票”,等等。
还有特殊名称的油票,如:哈尔滨市1961年的“食油分购票”,河南安阳市1963年的“食油票(其它油)”、商丘市1982年的“流动杂油票”、新蔡县1990年的“双节调剂油券”,武汉市1967年的“粮油机动票”,广东江门市江海区外海粮所1972年的“实物油票”(按:不知是否是将“植物油”误印成了“实物油”),合肥市1989年的“粮油商品票”。重庆市九区1992年的“城镇居民植物油票”,以及为了团结广大华侨,鼓励华侨、侨眷向国内汇款,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而专门发行的各种“侨汇油票”等等。1998年长江特大洪灾后,湖南澧县向灾民除发放了大米券外,还印发了“澧县县委政府九九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食油券”(菜油1市斤)。特别是南京市粮食局1988印发的“特级菜油票”,是以食油加工精度命名的油票,票面上同时印有菜油的价格为1.38元(面额500克)。1989年又印发了面额为250克的节日用油券,该券是春节、国庆两个节日增加发行的特级菜油票。由于特级菜油在当时是新品种,市民还不太了解,因此,南京市粮食局就把特级菜油的性能、特点等印在油票上进行宣传:“菜油为原料,深度精加工。去杂脱酸溴,色泽清而亮。烹烟,常食保健康”。在油票上作广告,不仅反映了南京市粮食局在不断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方面所做的积极工作,而且表现出了粮食部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意识。在今天看来,也确实值得称赞。
由于食油的特殊性,油票的计量单位一般都比较小,常见的除中国市制的“两”、“斤”,公制的“克”、“千克”、“公斤”外,尚有比“两”更小的“钱”、“分”、“厘”,以及“人”、“份”、“天”、“月”等特殊的计量单位,这是粮票所不具有的,是油票的明显特征之一。如:江苏吴兴县“文革”时期发行的1两8钱7分5厘(1.875两)油票,河南新蔡县1967年发行的1钱7分(0.17两)和5分5厘(0.055两)油票等。
以“人”为单位的油票,如:四川高县等地的“壹人定量”食油票和乐山市各区县1979年的“壹人”油票;江苏省靖江县靖城1982年的“叁人”、“陆人”居民购油券,泗阳县青阳镇粮管所的“壹人”、“贰人”、“拾人”油券;黑龙江阿城县1961年“只限五人”的职工油票等。
以“份”为单位的油票,如:沈阳市1995年的“壹人份”居民定量油票等。
以“天”、“月”为单位的油票,如:江苏吴兴县的一枚7两3钱(7.3两)的“12天”定量油票,太原市1979年城镇居民食油供应证(月份票),山西长治市1969年的职工油证“月份票”。
此外,以“天”为单位的油票,还有“5天”、“10天”、“半月”等多种,其中还有“300天10人”等字样的油票,极其罕见。
为什么油票的计量单位如此特别,主要是因为受油料的生产的影响,食油供应的数量时有调整,所以,采取上述“人”、“份”、“天”、“月”等计量单位,供应数量当月公布,就可以避免食油供应数量上可能出现的矛盾。此外,湖北公安县1990年的购油券以“mL”(毫升)为单位,以及四川丰都县1982年的食油票,即无计量单位,也没有面额,则是独一无二的。
油票的面额,最大的是河北玉田县1970年300斤的购油票,最小的是辽宁岫岩县1958年1市分(0.01两)的地方油票。
60年代,河南省的一些市、县曾发行过一批下乡干部专用的油票,其面额之小和位数之多成为油票家族的一大特色。如:河南镇平县为配合“四清运动”,于1965年专门印发了供四清工作队队员在农民家吃饭时使用的零时食用油票,吃1餐交1张面额为“5分5厘”(0.055两)的油票,吃1天交1张面额为“1钱6分5厘”(0.165两)的油票。这两张油票的面额是这样算出来的;1965年每人每月半斤食油,每餐为0.5斤÷90天=0.055两(即:5分5厘),每天为1钱6分5厘。
社教队员那时都是在社员家中吃饭,有了这种油票,吃一餐交一张就很方便。还有河南汝南县面额为“1钱7分”(0.17两)的四清工作队油票,辉县“1钱6毫”(0.1006两)(笔者注;“毫”可能为“分”之误,应为1钱6分)的社教专用油票,新蔡县面额为“1钱7分”(0.17两)和“5分5厘”(0.055两)的“中共新蔡县委学习宣传毛泽东思想工作队”油票等。此外,广东阳山县1966年的1钱油票,新疆1961年的5市克(1钱)军用价购油票,广西的3钱油票,安徽、南京、四川泸州市的5钱油票等,面额精确到了钱和分,要知道1分(百分之一两),只有几滴油,真可谓“滴油胜似金”。如此小面额的油票,粮食部门是如何出售食油的呢?
据说,当时人们买油是用棉纱去购买,拿一小团棉纱放到油里蘸一下拿到天平上去称,如果多了,就把棉纱捏一下,掉下几滴直到合适。这一点棉纱只能用来擦擦锅底。可想而知,这1分油棉纱的用法是否是可以理解为擦几次锅底而已。
油票是在特殊时期和特定条件下印发的小面额油票,已经成为历史的见证,成了珍贵文物。如镇平县5分5厘和1钱6分5厘油票,就同时被中国革命博物馆和北京市档案馆收藏。另外,侨汇油票的面额也比较特别。如:肆市钱(0.4两)、0.075市斤(0.75两)、0.15市斤(1.5两)、0.45市斤(4.5两),37.5克(0.75两)、375克(7.5两),等等。油票的图案虽然没有粮票那样丰富多彩,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如:.有三分之一的油票以油菜、花生、向日葵、大豆等油料作物为图案,也有直接反映粮油工作为图案的。如:安微省1957年购油票、1960 年伍钱通用油票的图案是“油桶”;宁夏1963年壹市钱地方食油票的图案是“油桶”和“油瓶”;湖北省1957年、1960年油票的图案分别是售油的“油桶、漏斗、油提”和买油的“油瓶、油罐、碗”;湖北仙桃市1991年城镇购油券的图案是“售油器”和“漏斗”;河南新乡市1983年流动食油票的图案是“一个女售货员操作售油”的情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市1967年发行的粮油机动票,把粮食部门销售和居民购买粮油的诸多环节一并注入票图中,真实再现了一个粮店(粮油门市)营业的全过程。票图上粮油货物充足,表现了三个粮食职工,一个在开票收钱,一个在售油,一个在称粮,工作井然有序;同时,反映了群众排队购粮,接装粮、油和一家三口购买粮油后步出粮店等情景,图案人物栩栩如生,形象生动,真实可信,可见油票设计者的用心良苦。
常常被用来 和地区粮票一起 (作为添头)通兑 全国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