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2-19 22:46

治安保卫委员会是中国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城市以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居民委员会等为单位建立,农村以乡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主要任务是: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经常进行遵守宪法、法律和防特、防火、防止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以提高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协助政府、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发动群众检查、修订和执行治安保卫制度,以维护社会治安。

简介

在基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城市以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农村以村为单位建立。

主要任务

(1)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提高警惕性的教育。

(2)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以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4)协助政府监督被依法管制的犯罪分子,教育、挽救、改造轻微违法犯罪人员。

(5)发动群众制订,遵守治安公约和安全制度。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由选举产生。

意义

遍及城乡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对敌斗争、发动和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党和政府实行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和稳定社会治安,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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