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0 17:00
宿迁社区民警带领治安志愿者在小区巡逻,每巡逻两小时便可记0.05分获5元现金。
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记0.1分,奖励10元;提供线索抓获网上逃犯记2分,奖励200元……
江苏宿迁公安局推出的治安志愿者积分奖励办法,在2010年8月,引起社会争议。有人认为,善行要靠提升道德来促进,而不是用物质刺激。
想出这一办法的宿迁副市长刘亚军,他想通过物质鼓励的方式,使人人来关心社会治安。
该办法是在当地警力不足的背景下产生的。被招募的志愿者,将完成巡逻、街头协防和对重点人员监控等任务。
有专家认为,要警惕该办法发展成全民皆警的可能,以及没有执法权的志愿者,有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人身权,提升道德还是善行之本。
江苏宿迁泗阳县城,华润水果超市门口。两名拎包人走下大巴,还未站定,路边窜出一女子,夺下对方挎包,拔腿就跑。
被抢人高呼抓贼,边喊边追。
三轮车司机陈三军刚好路过,上前追贼,百余米外,将其摁倒在地,并扭送派出所。几天后,陈三军因此获得100元奖励。
陈三军是刚被招募的治安志愿者。
宿迁自半年前开始广招“治安志愿者”,并推出积分奖励办法,为各类“善举”定分计值,从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记0.1分,奖励10元;到抓获重大刑案疑犯记10分,奖励1000元。
目前,宿迁已发展治安志愿者3.8万名,奖励1521人,发放奖金20.64万元。
宿迁积分奖励办法推出后,随即引发各种质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副教授刘宏斌认为,应警惕这种做法。
他说,积分换现金,看上去是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但有可能成为物质上的刺激,积分奖励办法隐含了悬赏的味道。而悬赏带来的后果就是,公民法律道德水平的下降。
质疑之“悬赏”有违道德。
“不是报酬,是物质鼓励”
宿迁副市长刘亚军想出积分奖励办法,借此鼓励那些做小善事的人,达到人人维护治安
陈三军34岁,加入治安志愿者行列是在2010年春节后。
他先是看见身边的三轮车司机都有了变化,手臂上戴起红袖标,红底白字,写着“泗阳县治安志愿者”。
同行们告诉他,作为志愿者,看见打架磨牙的小事,能调解就调解,成功了还有奖励。
于是,陈三军来到派出所,也领了一副红袖标,成为治安志愿者。
2010年3月,他抓住抢包人,获得100元。陈三军说,真没想到见义勇为还能获得现金奖励,而这笔奖励差不多是他3天的收入。
宿迁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3.8万名治安志愿者中,有27.95%是低保人员,有16.36%是农民。这些低收入群体成为志愿者中的主要人员。
几乎所有的志愿者都说,加入的动机不是为了奖励,有的说“是为了责任”、有的说“是希望感染更多人”。
但专家学者还是担心,善举一旦被明码标价,就很难保证其行为动机是出于纯粹的道德高尚。
对于这一质疑,刘亚军有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这是一种奖励形式,而不是报酬,更多是精神和物质鼓励的表现。”他说。
刘亚军是宿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积分奖励的办法是他想出来的。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参加治安志愿者,是一种义务奉献。而采取积分奖励的形式,更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王卫,宿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他讲述了积分奖励善举想法的由来。
2009年10月,国庆安保期间,刘亚军一行人戴着红袖标,到项王小区参加巡逻。过程中,刘亚军感觉巡逻很辛苦。比如,老人巡逻,一晚要几个小时。而有时巡逻者提供的线索又不够国家的奖励标准,刘亚军便想到摸索一套积分评定方法,以奖励那些做小善事的人。
刘亚军说,他希望通过这一方法,最终形成人人关心社会治安,人人维护社会治安的氛围。
质疑之是否会全民皆警?
“警力紧缺,向民间汲取”
宿迁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维表示,当地警力为全省最低,发动志愿者能缓解这一矛盾
李武平(化名)是治安志愿者中较为年轻的。他23岁,高中毕业后,在顺河镇开个小吃部。
他是名治安积极分子,曾做过派出所的情报信息员,今年3月,成为治安志愿者。
李武平说,他干的活,应当是治安志愿者中,最刺激、风险最大的一类。今年6月,他帮助当地派出所取缔洗浴中心的卖淫嫖娼活动。
此前,民警曾在几家洗浴中心查过数次,均无所获。随后,李武平等几名志愿者被安排去摸底。
“进去后,女服务员带着我们左拐右拐,”李武平回忆说,进去才发现,原来这些洗浴中心里有很多密道。
在李武平等人的帮助下,民警进入月亮湾、新东方、红太阳等洗浴中心,抓获涉“黄”者10人。
宿迁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维说,招募志愿者能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据介绍,宿迁警力严重不足。宿迁有540余万人口,全市警力2991人,警力占万分之五点五,这个水平在江苏全省最低。
由于宿迁的经济实力在江苏全省位于谷底,编制和财力均限制警力规模。
“警力问题短时间无法解决,只有向广大人民群众汲取力量源泉。”孙维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刘宏斌,对这种做法持保留态度。
他说,如果单从公安机关自身利益出发,治安志愿者在考核指挥棒的引导下,难免成为公安机关的“便衣”或者“秘密力量”。
宿迁积分奖励办法于2009年底制定完成,随后向各区县公安局下发,在今年三四月,连续召开相关会议,推动进程。
并且,宿迁全市还把治安志愿者积分考核纳入全市政法机关全年的考核。
宿豫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以进说,发展治安志愿者没有硬性指标。但记者也了解到宿迁公安局领导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每个民警发展3个志愿者。
在宿豫区,每个民警被要求联系5个左右志愿者,每一个村发展10个左右志愿者。目前,宿豫分局全局民警300多人,到2010年7月,宿豫全区发展志愿者4400多人。
这些志愿者的身份包括,出租车司机、城管队员、环卫保洁员、送奶工、送报员、水电气抄表员、村组干部、物业保安等。
他们分别担任巡逻、街头协防、治安守望等任务。
宿迁公安局还要求,针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涉稳人员、在逃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控。
“如果没有志愿者,全部要民警干,这不可能,有了志愿者,一举一动,都在警方的掌握之中。”孙维说。
刘宏斌对可能形成的全民皆警表示担忧。
他说,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治安志愿者行动时很有可能超越个人权利,那么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和人身权就有可能受到侵犯。
质疑之制定缺乏透明?
“征询过少数积极分子”
宿迁公安局王卫认为,“办法”是公安局出台,且面向热心治安的人,故未全社会征询
对于社会治安有着多年研究的刘宏斌,很关心宿迁奖励善举的制定过程是否透明。他说,制定中是否有民众参与,这直接关系到考核标准的权威性与合理性。
在他看来,考核标准是代表公安机关的自身利益,还是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这一点很重要。
8月2日,记者在宿迁市长途汽车站、部分酒店和出租车上,随机询问10个当地人,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治安志愿者怎么回事。
宿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卫承认,目前确实还未到大面积宣传阶段,市民知道得不多。
但他表示,制定办法前期有过征求意见,主要针对基层民警和社区治安积极分子。
他说,当时要求民警至少征求3个人的意见,民警则依托物业公司和居委会,邀请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老党员以及红袖标工程的积极分子,进行座谈。居民发言,民警记录。
王卫说,讨论的过程中,对维护治安的行为给予奖励,这个原则没有异议。但对于奖励的模式,是使用见义勇为基金,还是社会募捐,或者其他途径,以及由哪一级申报,由哪一级审核,都是一步步讨论出来的。
当时还有一个争论焦点,是集中在考核分值的设定上,以巡逻为例,是不是参加巡逻就积分,大家意见并不一致,后来一致的结果是,一次治安巡逻不少于2小时,才记0.05分。
“原来,积分考核的范围和条数不多,主要针对治安巡逻和提供线索,”王卫说,后来经过多次讨论,包括消防、交通,甚至调解民事纠纷,也纳入了积分考核的范畴。
据了解,整个调查、讨论历时2个多月。2009年12月7日,积分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出台后,学者专家仍有异议:这个关乎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办法,为何不面向全社会征询意见,而只征求少数人意见?
王卫解释说,首先,积分奖励办法出台单位是公安局而非地方政府,其次,奖励办法主要面向特定人群,主要针对那些热心社会治安管理者。所以,这一办法出台前未向全社会征询意见。
质疑之奖励难保公正?
“警队监督,防止作假”
宿迁公安局副局长孙维表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不间断抽查,以后还将开展外部网络监督
奖励善举的办法出台后,在网上引起热议,很多网友关心,政府是否有足够多的资金来维持奖励行为。
宿迁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维表示,他们奖励的主要是,志愿者金字塔队伍中的上层人员,所以不会涉及太多经费。
目前,宿迁全市的“治安志愿者专项资金”有120万元,由市财政和各区县财政一同划拨,其中市财政每年划拨30万元,泗阳、泗洪等县财政不少于20万元。
办法出台已有半年,发放的奖金占整体的六分之一。
但有人有这样的疑问,谁来监督志愿者,以证明他确实做了这些很小的善事呢?
孙维说,他们也想到这个问题了,市局领导也多次指示,志愿者考核奖励切忌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如果这样的话,就把这项活动引向反面了。
目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不间断对治安志愿者抽查。
比如,一个志愿者因为治安巡逻被积分,抽查的时候就会向相关社区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并不属实,没有巡逻却被登记的话,从民警到审批的领导,每个环节都会追究责任。
“下一步,除了警队内部监督,我们也准备把监督向外部发展,”孙维说,比如,延伸到外网的论坛上。
宿迁还在泗阳县试点一种奖励的扩展渠道,这也广为社会争议。
具体是,泗阳县每年将评选出“金银铜”牌的治安志愿者,他们将享受工商、税务、城管、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购房分别可享受到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优惠。
有网友认为,这会引发新的社会不公。
对此,孙维说,确实有这条规定,金、银、铜牌治安志愿者要到年底才开始评选,一般是对每年积分达到500分、400分、300分和有特殊贡献的人进行评选。
宿迁协调住建、工商、卫生等部门一同推出一些优惠政策。
孙维认为,优惠幅度还是有限的,比如有一年免费体检一次;子女可有限择校,并免除一学年书本费、住校费等。
“主要还是对善举的一种鼓励。”孙维认为,这些优惠不至于引发人们担心的不平等。而且能评上的志愿者也不多。金、银、铜牌治安志愿者,分别为10名、30名和60名。
质疑之谁为善行买单?
“拟办意外伤害险”
目前志愿者因维护治安受伤,医药费多是自付;市公安局王卫表示,保险计划正在筹划
王爱东也是治安志愿者,并是见义勇为的积极分子,早在20年前,他在宿迁就出了名。
王爱东16岁参军,在部队是学雷锋标兵。转业回到宿迁,在检察院任职。办案中,王爱东帮助过很多人,曾被媒体形容为“爱管闲事的检察官”。
今年1月,王爱东接到派出所民警电话。让他去填表,登记为治安志愿者。
王爱东抓过小偷,救过落水儿童,用相机拍摄扒手团伙作案,并提供给警方。他乐意做这些见义勇为的事,但成为治安志愿者之后,老王开始考虑一个问题:见义勇为后的负伤治疗该由谁承担?
今年6月,52岁的老王跳水救人,因心脏不好,差点游不上岸,后抢救了4个小时,才捡回一条命。抢救费花了1000多元。
别人问起老王,这医药费谁出的。老王说,医院没要钱。但实际上,钱是老王自己出的,发票至今还留着。
因为救人,王爱东拿到了500元的奖金。但他不好意思向民警说医药费的事。
“这个问题很麻烦。”王爱东说,弄不好,人家会误解,说做好事的,还图钱。
现在,老王爱人对他的见义勇为很反感。
老王也担心家里人受惊,每次做完好事回家,他都尽量淡化处理。一次拉架,老王手给剐破了,回家找借口说骑自行车剐破的。
因见义勇为受伤的,也不是孤例。
今年3月,志愿者老赵,因在路边劝架而被人打晕,后打了7天点滴,花了600多元。
老赵说,还好那次费用是由打架的小伙子给付的。
老王没老赵幸运。他都是自己掏的。他说,“自己掏一次可以,掏两次也可以,可是掏多了,哪还有敢救人的心呀。”
王卫说,他们也注意到这一情况,宿迁市警方正在计划为贡献非常大、表现非常突出的治安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质疑之能否全省推广?
“已获省厅领导认可”
市公安局王卫表示,当地治安位居全省第二,办法或将全省推广;专家建议提升道德才是善举之本
奖励善举办法虽然只推行了半年,但当地警方都认为办法行之有效。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维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命案全破。
宿迁市公安局的数据显示,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警方破案数上升7.1%,抓获人数上升46.3%,命案下降20%。1月至7月,宿迁全市刑事案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17%,比去年下降9.7%。
2009年度,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宿迁居全省第二,苏北第一。苏北五个城市,徐州、连云港、盐城、宿迁、淮安。
据王卫介绍,今年7月,江苏全省治安重点工作推进会选择在宿迁召开。会上,宿迁的这一做法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和各市公安局同行的认可。
王卫说,“还可能将在全省推广。”
与宿迁警方的高涨热情相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刘宏斌则表现得相对冷静。他认为,社会应从更全面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新政。
他说,这一办法背后还存在一些容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比如,谁来为错误的见义勇为买单?治安志愿者把小偷扭送去派出所,如果扭送错了,谁来承担责任?还比如,民事调解,只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志愿者去调解,有侵犯公民权益的可能。
他还提到,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专业执法力量,为了公正性和合法性,民警上岗前,都要接受严格正规的培训,而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的志愿者,并不是专业队伍。
刘宏斌认为,在法治社会,应该用法律的手段,建立合法稳定的制度。他说,一些地方确实存在警力不足,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推崇非执法人员去执法。
“鼓励公民见义勇为,还是要从道德上加以促进。”刘宏斌说。
陈三军并不去理会这些争论。他每天依旧是骑着三轮车到处转,边走边四下观望,累了,他就停在振兴商贸城的大门口,和同行侃大山。
陈三军会更加留意街上是否有人抢包,若再被他抓住,就又能获得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