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联防队

更新时间:2024-09-10 10:39

治安联防队是中国大陆的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

产生历史与背景

中国治安员队伍诞生在20世纪60年代,地点是上海和青岛。当时并没有招聘制度,治安人员来自各个事业单位、厂矿等团体。单位派出自己的治安员到辖区派出所报到,大家进行区域分工负责。工资待遇全在原来单位。采取这种措施以后,就可能有更多的人来执行治安巡逻的任务。覆盖的区域非常大,而且财政负担还没有增加。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社会管理思路逐步由群众路线向“专门工作”的转型。当时基层组织难以在维护社会秩序中起作用,乡镇派出所在逐渐通过加强“专门工作”来应对治安工作中的问题。

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搞好社会治安要依靠社会的共同努力。街道居民、企业单位

1991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号召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这一时期的治安联防队,主要由派出所负责组建,复员退伍军人和当地社会闲散无业青年是这个时期联防队员的主要来源。

随着社会发展和治安压力的增大,各地公安机关为了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开始在社会上招聘临时人员。

警力不足是长期困扰中国社会治安的重要问题。按照警力和人口比,中国是万分之十一到十二,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这个缺口正是靠治安员队伍来弥补的。城市内各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出自于该派出所辖区内的各个单位,人力不足时则向社会招聘。公安部政治部队伍管理处处长李遂芳曾表示, 全国的治安联防组织大概有46.7万多个,其中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大概有20万个,全国公安机关自己招聘的治安员约有36万人。

大河报》2004年的数据指出,不包括交通协管员、治安巡防队员在内,河南省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联防队员大约有6万人左右,相当于河南总警力的一半。也有专家统计,中国治安员人数在100万至200万人之间。

地位

治安联防队是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联防队的一切活动均置于基层组织的领导和公安机关指导之下,本质上是群众性自治组织。

它的权力不是法律授权而得,而是委托而得,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情况下,治安联防队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工作内容保护现场,或者发现了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即使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自己也不能处理,只能扭送到公安机关。

主要影响

治安联防队在维护地方治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自从其成立以来,有关联防队员随意执法、滥用私刑和缺乏执法主体资格的争议便持续不断,甚至被认为地方政府滥用强制力的工具。

越权执法

联防队员成分复杂,没有针对性的培训,还存在与公安人员的利益关系。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经过考试录用,直接凭人情、关系进入这个队伍,虽然身穿保安制服,但没有法定职责,没有执法权。但是在一些地方,有警察却把执法权“转让”给治安联防队,联防队员除了巡街、查居住证外,还充当着城管、交警的职能,抓“黑车”、驱逐摊贩、罚款等。很多联防队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仅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滋生黑恶势力,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以罚款为生

从经费渠道看,治安联防队没有政府拨款,主要靠治安联防费罚没款维持正常开支,这种机制客观上刺激他们追逐收费和罚款的最大化,只有多罚款,才能养活自己。

根据广东省出台的相关规定,群众联防组织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主要从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在很多地方的实际操作中,公安部门是收费主体,委托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为征收。随着治安联防队的日益壮大,这种“以费养队”的制度缺陷开始显现,如有些治安队乱收费、乱罚款、乱扣留、乱提成。

清退计划

2004年9月3日,中国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

这些治安员包括联防队员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不含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和保障、并派驻到公安机关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交通协管员

按照公安部要求,对于现有的治安员,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全部清退。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2]

据媒体报道,治安联防队并未在2008年后彻底清退,还在行使治安职责,屡有不良记录。[1]

2011年11月,深圳发生联防队员强奸案件。11月10日,广州市政法委表示,在今后两至三年内,广州将创新社会管理,把治安联防队员统编为辅警。[3]

2012年10月30日,媒体报道:广州拟2013年实施一项代号为“银盾工程”的方案,在该工程中,广州将组建3万人规模辅警队伍,取代治安联防队伍[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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