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1:36
泉子街镇,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地处吉木萨尔县东南部,东与奇台县东湾镇接壤,南与吐鲁番市高昌区为邻,西与大有乡毗邻,北与二工乡交界。区域面积450.86平方千米。2018年,户籍人口11262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设泉子街镇。
1950年,为第四区。
1958年,属天山公社。
1963年,析置泉子街公社。
1984年12月,恢复乡建制。
1994年7月,撤乡建镇。
2011年末,泉子街镇辖泉子街1个居民委员会,太平、小西沟、公圣、牧业4个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泉子街镇下辖小西沟村、太平村、公圣村、牧业村4个行政村。
泉子街镇南部为山地、丘陵,北部为平原,地势南高北低。
泉子街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冬暖夏凉,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气温12.8℃,1月平均气温-11℃,极端最低气温-32℃;7月平均气温20℃,极端最高气温40.9℃。无霜期年平均14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689小时,年总辐射138.5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水量355毫米。
2011年末,泉子街镇辖区总人口12097人。
2017年,泉子街镇常住人口7360人。
2018年,泉子街镇户籍人口11262人。
2011年,泉子街镇有耕地面积6.9万亩,人均5.7亩。农业总产值1.7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生产粮食1.5万吨,人均1240千克,其中小麦1.4万吨,其他粮食0.1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3.5万吨,主要品种有菠菜、葱、蒜、番茄、黄瓜等,其中菠菜0.5万吨,葱蒜0.2万吨,番茄0.3万吨,黄瓜0.7吨,其他蔬菜1.8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1.3万头,年末存栏0.3万头;牛饲养量1.8万头,年末存栏0.7万头;羊饲养量3万只,年末存栏1.5万只家禽饲养量104万羽。
2011年,财政总收入6400万元,比上年增长79%。人均财政收入5290.6元,比上年增长64%,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各项贷款余额6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4%。
2018年,泉子街镇有1家工业企业,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2011年末,泉子街镇有文化站1个,文化活动中心5个,各类图书室7个,藏书3万余册。学校体育场1个,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0%,调频差转台1处。广播节目覆盖大有、新地和泉子街三个乡镇。有线电视用户1.1万户,入户率90.1%。
2011年末,泉子街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09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1所,在校生417人,专任教师9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其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946万元,比上年增长27%。
2011年末,泉子街镇有卫生院1所,卫生室6所,病床26张;专业卫生人员20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6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5%。
2011年,泉子街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户,人数28人,支出90948元,比上年增长6%,月人均270元比上年增长4%;医疗救助21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城镇医疗救助210人次,共支出1万元,比上年增长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2户,人数324人,支出39万,比上年增长7%,月人均10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长2%。
2011年,泉子街镇已形成由公路运输方式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有335国道过境,客运站1处,日发客运汽车30班次,日均客运量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