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08:26
泉河铺镇,隶属于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地处固始县东部,东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张井乡接壤,南与张广庙镇相接,西与分水亭镇毗邻,北与陈集镇为邻。区域面积84.98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47912人。
明朝,分属泉河里、大山里。
清朝,属大山里。民国初属罗集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安山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陈集区、石庙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秋至1949年,属罗集区。
1951年8月,建泉河铺区。
1955年12月,并属罗集区。
1956年8月,建泉河铺乡。
1958年9月,设泉河铺王集管理区,属七一公社。
1961年,建泉河铺、王集公社,属分水区。
1962年,东南部属张广公社,中北部属分水公社。
1975年8月,建泉河公社。
1983年5月,改泉河铺乡。
2013年,撤乡建镇。
2011年末,泉河铺镇辖泉河铺1个居民委员会,三官、何桥、大坝桥、闫桥、古堆、石庙、黄堰、平寨、徐山、王店、徐大营、安山、张岗、丁堂、吴小庙、王集1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3个居民小组、24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泉河铺镇下辖2个社区和1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泉河铺社区蓼东路159号。
泉河铺镇地处固始县东部,东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张井乡接壤,南与张广庙镇相接,西与分水亭镇毗邻,北与陈集镇为邻。区域面积84.98平方千米。
泉河铺镇地处平原,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分为平原兼低山丘陵。主要山脉有安阳山脉。境内最高峰浮光顶,位于安阳山主峰,海拔419.41米;最低点位于平寨村,海拔33米。
泉河铺镇境内河道属淮河流域。有一级河泉河,境内长15千米,流域面积17平方千米。主要支流有紫河、柳河。
2011年末,泉河铺镇辖区人口4598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580人,城镇化率20.83%。另有流动人口28633人;总人口中,男性24823人,占53.98%;女性21166人,占46.02%; 14岁以下18855人,占41%; 15~64岁22075人,占48.00%;65岁以上5059人,占11災。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4580人,占96.9% ;有回、壮、土家、侗4个少数民族,共1409人,占3.1%。超过千人的少数民族有回1个民族,达1376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7.65%。
2017年,泉河铺镇常住人口24307人。
截至2018年末,泉河铺镇户籍人口47912人。
2011年,泉河铺镇财政总收入72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40元。
2018年,泉河铺镇有工业企业15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6个。
泉河铺镇有农业耕地面积73869亩,人均1.6亩,林地面积25830亩。2011年末,农业总产值2.84亿元,比上年增长5.5%,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59.3%。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44909吨,人均976.5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蔬菜等。2011年,油菜种植面积28000亩,产量5000吨;蔬菜种植面积2000亩,产量5.2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产肉类9700吨,其中猪肉产量9200吨,羊肉500吨;禽蛋产量3900吨;畜牧业总产值1.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3.4%。
截至2011年末,泉河铺镇累计造林14908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20万株,活立木蓄积量8万立方米;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600亩,产量120吨。渔业以淡水养殖为主,规模养殖以甲鱼养殖为主,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淡水水面7000亩。2011年,渔业产值700万元;其中甲鱼产值65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368台(辆)。
2011年,泉河铺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职工1980人。工业总产值达到2.64亿元,比上年增长21%,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55.2%。
2011年末,泉河铺镇有商业网点1206个,从业人员2587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到2.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
2011年,泉河铺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3亿元,比占年增长15%;各项贷款余额6600万元,比上年增长8%。
2011年末,泉河铺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351人,专任教师23人;小学10所,在校生2338人,专任教师16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104人,专任教师8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泉河铺镇教育经费达552万元,比上年增长8.5%。
2011年末,泉河铺镇有文化站1个,文化团体1个,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10个,藏书6.7万册。
2011年末,泉河铺镇广播入村率100%;有线电视用户1800户。
2011年末,泉河铺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个,病床7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5张。专业卫生人员99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人。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7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5%。
2011年,泉河铺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4户,人数94人,支出17.5万元;城市医疗救助16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4人次,共支出94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15户,人数1980人,支出171.07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9人,支出11.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92人,支出35.0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1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331人次,共支出6.98万元;农村临时救济908人次,支出6.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7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4.35万元。
2011年末,泉河铺镇有邮政网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函件15000件,国内汇票业务完成4500笔,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8500件,征订报纸5900份、期刊3500册,业务收入132万元。有电信服务网点12家,电话交换机总容量6000门,固定电话用户2260户,移动电话用户21600户,宽带接入用户1260户。
2011年末,泉河铺镇用电量812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100%,供电可靠率98%。
2011年末,泉河铺镇境内公路达55千米,客运站1座,公交专线2条,过境公交线路3条,年客运量10.6万人次。
宋、元、明时期设第四急递铺,因濒临泉河而得名。
泉河铺镇境内有平寨遗址,1986年公布为河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还有唐宋时期修建的泉河铺石拱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