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5:4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以西泉眼岭为界,西部属六区,东部属十区。
1956年,属榆树台区,设泉眼岭乡。
1958年,划归榆树台公社,为泉眼岭管理区。
1961年5月,析置泉眼岭公社。
1983年11月,公社改乡。
2011年末,泉眼岭乡辖西泉、东泉、南泉、蒋机房、常青、小房身、玻璃城子、东洼子、新发堡9个村民委员会;下设7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泉眼岭乡下辖9个行政村:西泉村、东泉村、蒋机房村、新发堡村、玻璃城子村、南泉村、小房身村、东洼子村、常青村,乡人民政府驻西泉村。
泉眼岭乡地处松辽平原,地势东南稍高而西北略低。地形绝大部分为平原。
泉眼岭乡属温带季节性气候,其特点是大陆性气候明显,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8.9℃,1月平均气温-20℃,极端最低气温-35℃(1985年1月26日);7月平均气温24℃,极端最高气温37℃(1976年7月27日)。平均气温年较差44℃,最大日较差14℃(1976年7月27日)。生长期年平均137天,无霜期年平均145天,最长达158天,最短为132天。年平均日照时数4380小时。0℃以上持续期220天(一般为3月25日至11月5日)。年平均降水量40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40天,最多达60天(1986年),最少为10天(1982年)。极端年最大雨量1000毫米(1985年),极端年最少雨量180毫米(1982年)。降雨集中在每年6~8月,7月最多。
泉眼岭乡境内河道属于新开河流域,流经境内长12.3千米,流域面积45平方千米,占40%。河网密度12千米/平方千米。
泉眼岭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干旱等。其中春旱是最严重的,一般在5~7月。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是1985年8月的一次水灾,受灾人口12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19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30公顷,倒塌房屋33间,直接经济损失762万元。
2011年末,泉眼岭乡辖区总人口1.83万人。另有流动人口253人。总人口中,男性0.96万人,占52.5%;女性0.87万人,占47.5%;14岁以下2013人,占11%;15~64岁14091人,占77%;65岁以上2196人,占1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82万人,占99.5%;有满、朝鲜、蒙古、壮4个少数民族,共0.01万人,占0.5%。
截至2018年末,泉眼岭乡户籍人口21202人。
2011年,泉眼岭乡财政总收入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6亿元,增值税1.28亿元,企业所得税0.03亿元,个人所得税0.2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2%、5%。人均财政收入2.3万元,比上年增长8.1%。
截至2018年末,泉眼岭乡有工业企业2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6家。
2011年,泉眼岭乡农业总产值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2%。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生产粮食8.2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西瓜、香瓜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25.5万头,年末存栏16万头;羊饲养量2.1万只,年末存栏1.7万只;牛饲养量0.6万头,年末存栏0.5万头;家禽饲养量22万羽,生产肉类630吨,其中猪肉105吨,牛肉50吨,羊肉40吨;畜牧业总产值1200万元,累计造林1.5万亩,林木覆盖率11.3%,大型农业机械5台(辆);农民人均纯收入9300元。
2011年,泉眼岭乡工业总产值0.8亿元,比上年增长8.7%,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4%。
2011年末,泉眼岭乡有商业网点148个,职工236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
2011年,泉眼岭乡各类存款余额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3%;人均储蓄1.6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96万元,比上年增长2%。
2011年末,泉眼岭乡有文化艺术团体7个,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个,藏书60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人。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大秧歌队,体育场地9个。100%的城市社区和2%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0.78%,广播综合覆盖率95%;有中央吉林等65个电视频道在本地落户,有线电视用户7923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6%。
2011年末,泉眼岭乡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126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9所,在校生1047人,专任教师11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17人,专任教师3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3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0万元。
2011年末,泉眼岭乡有各类科技人才5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3人,经营管理人才9人,技能人才16人,农村实用人才18人。
2011年末,泉眼岭乡有卫生院1个;病床1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8张。专业卫生人员12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7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125人次,住院手术13台次,出院病人1362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0.1/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75万人,参合率95%;孕产妇死亡率0.1/10万。
2011年,泉眼岭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户,人数27人,支出8.75万元,比上年增长17%,月人均270元,比上年增长16%;城市医疗救助1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6人次,共支出6600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50户,人数732人,支出94.9万元,比上年增长1.2%,月人均108元,比上年增长0.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3人,支出6.2万元,比上年增长0.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73人,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农村医疗救助29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12人次,共支出13.7万元,比上年增长3%;农村临时救济138人次,支出2.9万元,比上年增长0.1%。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12人,紧急转移安置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5亩,倒塌房屋6间,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救灾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长0.0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15%。社会福利费10.8万元,比上年增长11.2%;社会服务单位1个,床位26张,收养农村五保13人。
2011年,泉眼岭乡境内有县乡(镇)公路2条,总长26千米。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9辆、126吨位;客运汽车6辆、363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