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3 18:06
民国时期,属大名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8月,恢复魏县建制,属魏县。
1953年,设立泊口乡。
1958年,改设泊口公社。
1984年,复设泊口乡。
2021年5月10日,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下行政区划变更情况中,泊口乡变更泊口镇。
2011年末,泊口镇辖泊口、井头西、井头北、井头南、华东、华西、华北、华南、前佃坡、后佃坡、蒋村东、蒋村西、张庄东、张庄西、耿庄、西李庄、生庄、申庄、河北、大王庄、闫庄、马一、马二、马三、崔野冲、王野冲、赵野冲、郭野冲、后野冲29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20年6月,泊口镇辖29个行政村。
截至2021年10月,泊口镇辖29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泊口村。
泊口镇地处魏县南部,东与牙里镇为邻,南与河南省内黄县宋村乡接壤,西与回隆镇交界,北与南双庙镇毗邻。辖区面积42.71平方千米。
泊口镇地势平坦,西高东低。
泊口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大风、雷击等。雹灾平均5年1遇,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
2011年末,泊口镇辖区总人口479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6264人。另有流动人口9836人。总人口中,男性23423人,占48.9%;女性24477人,占51.1%;14岁以下7664人,占16%;15~64岁26412人,占55.14%;65岁以上13824人,占28.86%。总人口均为汉族。人口出生率13.41‰,人口死亡率7.36‰,人口自然增长率6.0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114人。
2017年末,泊口镇常住人口30033人。
截至2018年末,泊口镇户籍人口为54804人。
截至2020年末,泊口镇户籍人口为54986人。
2011年,泊口镇财政总收入338万元,比上年增长8%。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86万元,增值税220万元,企业所得税30万元,个人所得税12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7.8%。
2018年,泊口镇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6个。
2020年,泊口镇有工业企业3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2个。
泊口镇耕地面积49935亩,全部为水浇地,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油料为主。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
2011年,泊口镇生产粮食27128吨。主要经济作物为棉花、油料。棉花产量58吨,油料作物产量30吨。
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为主。生猪饲养量1.44万头,羊饲养量2.26万只。
泊口镇工业以机械加工、皮革加工、酒厂、建筑材料为主。
2011年末,泊口镇有企业48家,职工5000余人。
2011年末,泊口镇有商业网点350余个,从业人员1500多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3800多万元。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520万元。
2011年末,泊口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500余人,专任教师7人;小学16所,在校生3500人,专任教师7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70人,专任教师3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泊口镇有村文化活动中心29个,各类图书室29个,藏书共计15万余册。群众自发组织艺术宣传队10余支。
学校体育场1处,2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6%。有线电视覆盖率80%。
2011年末,泊口镇有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48个;病床11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3张。专业卫生人员89名,其中执业医师35人,执业助理医师38人,注册护士16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9万人次。29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泊口镇有民政部门共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507人次,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增加4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20户,人数2357人,支出1649903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0万元。
2011年末,泊口镇有电信服务网点5个,电话交换机总客量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700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89%,移动电话用户3.2万户,宽带接入用户1300户。
泊口镇有双蒋线、大牙线过境,境内长5.5千米。
泊口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泊口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