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4 09:50
本书由法理学、国内公法、国内私法、国际法四大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包括法的基础理论、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婚姻家庭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共计十六章。
本书内容全面,既有理论法学知识,包括基本法律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又有部门法知识运用指导;既有国内法,又有国际法;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
本书把法的理念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及研法的指导思想;所依据的法律截止到2012年3月底,包括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等,;
本书设置了知识图表,并挑选了一些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及司考习题进行分析研究,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另外,本书还收集了大量的经典法学名言、格言。
陈业宏,1963年生,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学博士、博士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武汉市WTO事务委员会专家委员,湖北省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在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等多家出版机构出版《中外司法制度比较》、《利用外资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及法律防范研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高科技创业投资的促进与法律保障问题研究》等十多部学术专著,主编《新编国际经济法学》、《国际金融法》、《经济法学》等多部教材。获得“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中南六省区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湖北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三等奖、武汉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多种奖项。另外,在《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经济法制》、《法学杂志》、《江海学刊》、《江汉论坛》、《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武汉大学学报》、《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科学学研究》、《江苏社会科学》等20多种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其中有十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检察日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投资与证券》、《科技管理》等转载或复印。
第一编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法的理念
第三节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概述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编 国内公法
第三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第五节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四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 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第五节 行政复议
第五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第三节 正当行为
第四节 未完成罪
第五节 共同犯罪
第六节 罪数形态
第七节 刑罚
第八节 刑法各罪
第六章 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市场规制法
第三节 宏观调控法
第四节 循环经济法
第七章 劳动法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
第三节 劳动基准法
第四节 劳动争议与劳动者维权
第八章 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六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七节 行政诉讼证据
第八节 行政诉讼程序
第九节 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
第九章 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二节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节 刑事审判的组织和程序
第四节 刑罚的执行
第三编 国内私法
第十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主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四节 物权法
第五节 债权
第六节 知识产权
第七节 人身权
第八节 民事责任
第九节 诉讼时效
第十一章 婚姻家庭法
第一节 婚姻法
第二节 收养法
第三节 继承法
第十二章 商法
第一节 商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
第三节 保险法
第四节 票据法
第五节 证券法
第十三章 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概述
第二节 主管与管辖
第三节 诉讼参加人
第四节 民事证据与证明制度
第五节 财产的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六节 审判程序
第七节 执行程序
第四编 国际法
第十四章 国际公法
第一节 国际公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公法的主体
第三节 国际公法上的个人
第四节 领土、海洋法和空间法
第五节 国际条约法
第六节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七节 其他法
第十五章 国际经济法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贸易法
第三节 国际投资法
第四节 国际金融法
第十六章 国际私法
第一节 国际私法导论
第二节 冲突法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国际私法案件的审理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