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管理思想

更新时间:2023-05-14 22:07

法家(Legalist School)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战国时期法家主要划分为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两大阵营。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学派来源

法家(Legalist School)是战国时期形成的一个重要学派,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在历史上先秦法家对封建地主阶级经济生产关系的产生、国家的统一以及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建立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法家的发祥地主要是在三晋。法家分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

前期法家主要是指战国初期出现的一批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家和政治家,如魏国的李悝、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韩国的申不害等。他们的贡献突出表现在社会政治经济的改革方面。商鞅是这一时期法家最突出的代表人物,他在秦国执政二十年,锐意变法图强,实行最彻底的改革,使秦国长期积贫积弱的局面迅速改变。秦国法家以商鞅改革材料为内容,形成《商君书》。

后期法家是指集法家之大成的思想家韩非子(约前280-前233),他的杰出贡献主要是在政治学术思想方面,他批判、总结、吸收了前期法家政治经验和思想遗产的成果,即把商鞅的重“法”、申不害的重“术”、慎到的重“势”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法家观点为指导,以荀子思想为思辨,创立了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韩非子著有《韩非子》一书。

管理思想

1、以法治国的行政管理思想

法家以法治国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严刑厚赏,“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所谓“以法治国”,就是把“法”作为治理国家的准则,“君必有明法正义”,“治国无其法则乱”。他们认为“仁义不足以治天下”,“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而且必须做到:“法必明,令必行”,以及“刑无等级”,“不失疏远,不违亲近。而“法治”的核心则在于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即韩非子所说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即“尊主”才能“明法”、“崇法”。

2、“富国以农”的经济管理思想

法家把农业看作是富国的唯一途径,“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在法家看来,农业即国民经济,国民经济即农业,两者完全是等同的。法家首先提出农战政策,“耕战合一”、“寓兵于农”,农战实施的目的就是实现“富国强兵”。为了发展农业,法家重本抑末,否定工商业,“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组锦绣刻划为末作者富。”

3、贤能并举的人事管理思想

法家提倡贤能并举的人事管理思想,“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韩非认为,世人的天性既然都是趋利避害的,因此实行严格的赏罚制度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他说:“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循天则用力寡而功立,顺人则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如此则白黑分矣。”韩非子主张尽国之才,尽人之智,“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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