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2 20:40
法律写作是指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的一种写作活动,属于应用写作研究的范畴。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通过法律写作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日益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选择。因此,法律写作在现在和未来有着越来越广阔的应用前景。
法律写作的目的在于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法律写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是一部分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要求的文书。因此,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给理解和履行带来任何问题。
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
因为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文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递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练简洁,不能事无巨细、冗长拉杂,但是必须说明的情况和事实、必须阐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或粗疏;所以必须做到文意赅备。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的。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法律文书的语言为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句子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法律文书的内容大都与处理违法侵权以及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关。因而法律文书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常有些必须竭力避免的通病,必须引起重视。一是忌方言方语;二是忌用流氓黑话;三是忌用脏话;最后力求避免错别字的使用。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法律文书对引证法律的基本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侦查文书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
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现行的侦查文书可分为: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入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询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侦察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要真实;②时间要及时。侦察文书内容真实包括:①侦察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察文书所列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察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应写明的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
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
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①案件的侦察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依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呈请拘传报告书
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凭证文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监视居住委托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委托犯罪嫌疑人住地派出所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文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拘留证
拘留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执行拘留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强制性。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
提请批准逮捕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
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对提请批准逮捕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作要求:一是要反映犯罪事实;二是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通缉令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
根据案情需要,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①将通缉令发给各有关单位;②通过新闻媒介发布;③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全社会公开通缉。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可以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的特殊情况有: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②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①案件的简要情况;②提请批准延期的理由;③提请批准延期的依据;④具体延期要求。
可延长两个月的案件有: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在制作此文书时,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②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③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
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主要有: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叙述;④多种写法并用。
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注意的问题:⑴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应做到,①要以事实为根据;②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③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④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⑵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⑶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撤消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制作撤消案件通知书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撤消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
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
提请复核意见书
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
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