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4 13:14
法律冲突,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外国法的规定与处理该关系的法院地法对同一问题规定歧义的情况。产生法律冲突的条件为: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处理该关系的法院所属国家承认外国规定的效力。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有:(1)在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关系应适用何国法;(2)国家之间以条约或公约的形式制定缔约国之间共同遵守的统一实体规范。
1、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大量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3、司法权的独立与平等。
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国法律的平等,即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1.间接调整方法。
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突。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直接调整的方法。
指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即有关国际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