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5 17:06
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幼儿期的孩子,特别是三四岁的孩子普遍存在一种独特的心理现象———泛灵心理。泛灵心理,就是这个时期的孩子把所有的事物都视为有生命和有意向的东西的一种心理倾向。如果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有一个时期宝宝会把一切东西都视为有生命、有思想感情和活动能力的。因此,我们常看到这个时期的孩子与枕头“谈心”,与布娃娃、布熊 等玩偶“讲话”……
皮亚杰在研究儿童思维过程中发现,儿童在心理发展的某些阶段也存在着泛灵论的特征。儿童把无生命物体看作是有生命、有意向的东西的认识倾向,主要表现在认识对象和解释因果关系两方面。随着年龄增长,泛灵观念的范围逐渐缩小。4~6岁儿童把一切事物都看成和人一样是有生命、有意识、活的东西,常把玩具当作活的伙伴,与它们游戏、交谈;6~8岁儿童把有生命的范围限制在能活动的事物;8岁以后开始把有生命的范围限于自己能活动的东西;更晚些时候才将动物和植物看成是有生命的,皮亚杰认为,前运算期的儿童处于主观世界与物质宇宙尚未分化的混沌状态,缺乏必要的知识,对事物之间的物理因果关系和逻辑因果关系一无所知,所以思维常是泛灵论的。
在幼儿时期,如果父母和老师能充分利用“泛灵心理”,那么,他们就能在幼儿教育生活中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利用孩子的这种特性,首先需要父母和老师能随时发挥出自己的想象力,将事物“拟人化”,例如:孩子在做游戏时,教育孩子不要把墙壁弄脏,不要把小凳子弄坏时,可以这么对他说:“如果你摔了小凳子,它一定会疼的,如果把它的腿弄断了,走起路来多难受啊!”或者“墙壁可爱干净呢!,如果弄脏了,它就不跟你们做朋友了。”孩子听了以后会非常注意,还会擦擦凳子,掸掸墙壁上的灰尘。
对于会活动的东西,幼儿更容易引起“泛灵心理”反应。“灵化”了的外物主要是指童话故事、寓言故事、民间故事等等。如果父母想让孩子懂得一个道理,不妨将一些寓言、童话故事编成小话剧、小舞蹈等节目和孩子一起表演,从中让孩子接受直接的心理体验,所得到的效果比起讲大道理不知要好多少。
当然,幼儿的“泛灵心理”是一种意识发展不充分的表现。我们在利用“泛灵心理”进行教育的同时,还应指导孩子学会人物识辨、物物识辨,促进孩子从本质上去认识事物,不断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
孩子的这种泛灵心理,对我们的家庭教育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年轻父母该采取怎么样的对策呢?
用拟人化的方法回答孩子
孩子是好奇的。从2岁末期开始,宝宝就会对我们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的答案是这个时期的宝宝心理水平难以理解的,这时候,我们可以根据他的心理特点,采用拟人化的方法间接地回答。例如:孩子问:“鱼为什么会有鱼鳞?”家长可以这样回答:“就像你在游泳时要穿游泳衣一样,鱼在水中游泳也要穿游泳衣——鱼鳞就是鱼的游泳衣。”
培养爱心与同情心
此外父母还可以将物“拟人化”以激发孩子的泛灵心理,使之产生移情心理,进而理解和形成相应的良好习惯。比如,教育孩子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小动物,爱护其他小朋友,都可以利用其泛灵心理,使之对相应的人或物产生移情心理,进而形成同情心,使其爱护他人和物就像爱护自己一样。
平时不要给孩子讲有恐怖情节的故事或看恐怖的影视节目。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容易受泛灵心理影响,它们很难区分现实与虚构,他们往往把画册、影视、故事里的鬼怪、猛兽、机器人的故事情节或形象和现实生活混淆,对恐怖的画面内容尚缺乏分析能力,以为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影视节目或故事中的妖魔鬼怪,因而产生不该有的恐惧心理,有时甚至还会产生幻觉。因此,我们除了在语言、图画等方面应删除会使孩子产生恐惧、被伤害的内容外,还应尽量避免让孩子看带有恐怖镜头的影视节目。这样将有益于发展孩子勇敢、大胆、无畏的品质,进而有益于他们心理的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不要有意无意地利用孩子的泛灵心理,来为其行为的过错推卸责任。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孩子不小心被木条绊倒,带孩子的成人往往会一边抚慰孩子,一边指使孩子或帮孩子去“打”或“骂”那将其绊倒的木条。由于受泛灵心理的影响,一般的孩子都会在“惩罚”木条而获得“报仇”后,逐渐恢复内心的平衡。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因为这等于为孩子推卸责任,这不利于他们责任感的形成。因为事实上,孩子跌倒不是“木条碍事”而是他自己不小心,应受到责怪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