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6 14:29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疗期设置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但现实中,却有一些劳动者钻法律的空子“泡病假”,甚至拿着病假工资在外兼职。这些行为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拿双份工资)
某企业有一职工小李,在单位工作已经四年了,劳动合同本应到2012年5月就到期终止了。但是,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星期,四年一直身体健康从未病假过的小李突然向单位交病假单休病假,这一休就到了现在。根据规定,小李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和他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单位当时就感到蹊跷,怀疑小李是不是开出假病假单,利用医疗期的规定“泡”病假呢?于是,单位前往开出病假单的医院查询,却被告知医院有义务对患者的情况予以保密,如果要查询相关材料,必须要有司法部门的调查令等才可查询。面对医院的回答,单位也没什么办法。领导商量后认为,小李最多也就是休几个月病假,也不是什么大事,就随他去了。可是前几天,单位在一与同行的业务交流中意外地发现小李居然十分健康地在另一家单位工作。这下单位可坐不住了,发病假工资也就算了,居然拿着单位的病假工资还在外面工作拿第两份工资。
案例二(熬过试用期)
刘经理所在银行前不久招收了一批名牌大学金融专业的毕业生。刚入职的时候,大学生们个个朝气蓬勃,很有活力。可是最近赶上银行人事调整,有些大学生为了避免在试用期内被银行裁掉,于是想各种办法“熬”过试用期。新进大学生王冰的做法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他托人开了病假条,因为他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只要一直交病假条,就处于保护期,等到试用期过了,顺利转正,就万事大吉了。
案例三(和公司赌气)
某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王经理处理了这么一件事情:该企业一名员工于2011年该员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上班到岗情况就出现异常,工作态度不如以前积极。该员工的部门主管领导对其批评教育,要求其端正态度。谁知,没过多久该名员工竟然托人开具了一张患有颈椎病“建议休假半年”的诊断证明,泡起了病假。对于该名员工的情况,部门主管立即上报给人力资源部要求马上处理。
王经理受理部门主管的报告后,立刻研究相关法律条款和公司制度,但是越看越糊涂:这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最长能休病假多少天?如果员工一直病休下去,公司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病假权”,劳动部下发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其中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
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由于这一规定没有对医疗期的累计计算进行限制,使得一些老员工在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后就可以利用这一规定重复休二十四个月的病假直到退休,而单位则必须支付他们病假工资,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无论是在劳动关系的哪个阶段预防“泡病假”,企业可以到医院进行相关调查,并要求员工出具病例、相关检查材料等辅助调查。最重要的是从制度设计上入手。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几方面来做:
首先,公司应当建立病假评审及报销医疗费用制度。公司可以根据医疗保险政策,要求员工提交医疗费用凭证,通过报销医疗费用借以查证员工病情。
其次,建立病假工资体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员工患病期间的工资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患病员工的工资。但是建议,在此底线之上,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病休时间设置阶段性工资标准。
最后,对于真正患病,需要救助的员工,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救助资金、投保商业保险的做法缓解员工的困境,以达到彰显企业人文精神的目的。
值得企业注意的是:“泡病假”员工的出现一定是缘于企业规章制度不匹配,不能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这就说明企业应当再练内功,切实通过完善制度,实现奖勤罚懒。
为了矫枉过正,消除劳动关系中的不合理现象,上海市于2002年5月1日出台了《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其中第二条对医疗期作了新的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该规定的出台基本解决了休长病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