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8 11:07
注射用血塞通,适应症为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对酒精高度过敏的患者,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惫险作业。
三七总皂苷
本品为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证者。
每支装200mg。
临用前加专用溶剂使其溶解;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200~400mg,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静脉注射,一日1次,一次200mg,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慢注射;糖尿病患者可用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十五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头面部发红、潮红,轻微皮疹,轻微头胀痈是本品用药时常见反应;偶见寒颤、发热、胸闷现象。
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对酒精高度过敏的患者。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3)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4)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
(5)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6)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每盒10支。
24个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 WS-10986[ZD-0986)-2002-2011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