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8 10:44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组建,由山东省内16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地在山东的首家保险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亿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于2011年1月18日正式开业。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山保险”)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首家注册地在山东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由中国重汽集团、山东高速集团等16家省管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0.3亿元。
泰山保险于2009年8月25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组建,2010年4月19日获准筹建,12月29日获准开业,12月31日正式注册成立。2011年1月18日正式开业。
2010年12月2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发改[2010]1615号),正式批准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20.3亿元。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文平。
六、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泰山财险历年保费收入情况如下:
2012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排名前十情况: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公司。
截止到2009年6月,股东资产总额近5000亿元,涵盖汽车、交通及基础设施、机械制造、金融投资、钢铁、矿产资源、商贸等行业领域。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主持揭牌仪式,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省政协副主席乔延春出席仪式。
公司将在三年时间内,发展成为省内全面经营、开始辐射周边、专业化经营、服务水平高的保险企业。在五年时间内,通过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品质,提升品牌价值,跻身全国财产保险业先进行列,并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建设成为立足山东、服务全国、特色突出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在十年时间内,建设成为资本雄厚、内控严密、创新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良好的一流保险公司。
公司的最终发展目标是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于一体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国际化现代金融保险服务集团。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战略研发部、资金运用部、农业险部、车险部、非车险部、意健险部、重点项目部、再保险部、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风险合规部、稽核监察部。
山东分公司(下属各地市中心支公司)、青岛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分公司等。
董事:郭永利、张云翔、王启祥、王光西、周勇。
独立董事:陈进军、刘学涌。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苗伟。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毛明光。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启祥。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牟文军。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鲁明。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辉。
规范治理、稳健发展、创新经营、诚信服务。
建设团队专业、产品精细、服务卓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集团。
国泰民安。
— 为客户创造价值,享受诚信保障;
— 为员工搭建舞台,追求美好人生;
— 为股东实现增值,收获稳健回报;
— 为社会贡献公益,践行社会责任。
忠诚、责任、专业、共赢。
诚信重如泰山。
品牌理念:诚信重如泰山
品牌联想:专业高效,稳健可靠、攀登进取、尊重关爱
泰山保险品牌个性:儒信行世,心存远图;兼容并蓄,推陈出新。
泰山保险品牌标识语:泰山保险 国泰民安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包括“服务热线”、“投诉受理”、“现场查勘”、“小额快赔案件”、“赔付时效”、“自主查询”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承诺如下:
1、一般投诉案件1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2、重大投诉案件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报案后,及时前往现场查勘定损,协助积极施救,保护损失现场,并做好损失记录和检验定损工作。
1、提供7天×24小时查勘服务;
2、市区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3、市郊4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4、其它地区或特殊情况下我们会及时和您取得联系,并约定查勘时间协助您处理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5000元(含)以下不涉及人员伤亡案件,一次性查勘定损,免单证,一个工作日内结案赔付。
在保险责任明确、索赔资料齐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付协议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以下的期限进行结案:
1、损失金额5000-10000元(含),2个工作日内赔付;
2、损失金额10000元—50000元(含),3个工作日内赔付;
3、损失金额50000元以上,依照保险法时效赔付。
2013年5月,山东保监局批复泰山保险滨州中心支公司开业,并于当日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013年4月25日,山东保监局批复泰山保险烟台市莱州支公司开业,并于当日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013年4月,山东保监局批复泰山保险苍山、临淄、沂源支公司开业,并于当日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013年4月3日,泰山保险潍坊市高密支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开业,泰山保险四级机构版图又添两颗新星。
2013年3月11日,山东保监局下发《关于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寿光支公司开业的批复》,并于当日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准予潍坊市寿光支公司开业。
2024年8月27日,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浙0213执1610号】,执行标的1017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