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9 15:35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是泸州市境内的司法机关。
泸州市检察机关先后3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市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7个基层院先后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等称号,3个基层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纳爱”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五大品牌之一。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99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31项;3件案例入选全国精品案例或优秀案例。
办公室
政治部(加挂法警支队牌子,下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办公室
计划财务装备部
检务督察部
检察技术信息部
机关党委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运汉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副检察长 :罗莲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忠杰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春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发扬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宋利梅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龚淳
2005年10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一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1月,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4月13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王德彬案专案组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