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9 17:28
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于1985年7月,2013年4月25日改为现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实编制31人,现有正式职工30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政策、法规起草本市房地产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房地产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本市的房地产业务进行指导;
二、负责本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负责本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负责本市城市私有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房地产测绘行业管理;
三、负责本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销售管理;负责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并负责办理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城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定期年审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管;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负责本市危险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拆迁机构资质和拆迁人员资格审查;承办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的具体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房地产业协会工作,指导和推进房地产行业体制改革;
九、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科。维修资金科。
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泸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泸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泸州市房地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