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9 09:40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成立,泸州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发[2010]16号)精神,设立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和工业园区考核。
(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备案规划内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全市工业设计工作,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
(六)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和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市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和负责组织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泸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府办[2010]50号)文件精神,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接待、机要、政务公开、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提案、保密、综合治理、防邪、禁毒、安全保卫、双拥、爱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委机关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委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委机关网站更新管理和维护;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落实;负责全委性工作情况、工作总结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委文稿的初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产业规划和政策法规科(市减负办)
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重大产业化项目布局和建设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市内区域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及重大产业布局。牵头贯彻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负责贯彻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产业政策;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及其项目资金的监管;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案件;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综合科(市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承担市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产业园区科(市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情况的监测和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全市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运行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统计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入园项目备案,提出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考核金融机构对产业园区建设和入园企业的融资支持工作;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对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度等进行督查;协助产业园区管委会办理有关重大事项。
(五)经济运行科
负责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调运、煤炭行业安全技改项目投资核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核、申报及管理;参与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负责成品油和煤炭经营市场监管;负责全市加油站的行业规划定点工作。牵头负责大件运输综合协调工作。
(六)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节能降耗情况的统计分析;指导工业企业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及其奖励资金的监管。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贯彻国家、省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七)技术改造科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登记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初审;研究提出引导投资方向的技术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安排政府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督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技术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
(八)技术创新科
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组织推动技术平台建设。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产业项目建设;指导企业利用工业设计,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方式;负责工业设计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九)电力科(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电力运行调控管理;制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信息,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承担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财金协调和融资担保科
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融资情况的统计及其分析;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十一)企业管理科(市长直通车办公室)
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指导全市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申报中央财政、省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资金的监管;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维护稳定工作;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十二)化工医药科
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管理,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拟订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化工、医药行业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办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安排的工作。
(十三)机械建材科
负责重大技术装备、机械、冶金、建材、汽车等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行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分析;负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建设;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重大专项的实施,组织应用重大技术装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省报并监督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组织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
(十四)食品饮料和农产品加工科
负责食品、饮料加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轻工、纺织行业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拟订食品、饮料行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轻工、纺织业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负责组织“省工艺美术大师”和“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申报工作。
(十五)信息产业科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并监督实施;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承担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负责组织实施IT行业发展规划,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技术推广;组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和产品认定;组织推广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长信局及邮政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
(十六)国防工业和新兴产业科
承担省国防科工办下放或委托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经济运行的协调管理、监测和统计分析;负责协调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设施;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地方条件保障和民口军品协作配套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协调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生产、经营、储存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申报;负责爆炸物品经营企业销售许可证初审工作。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十七)节能监察科
负责对全市用能单位履行国家、省有关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检测;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行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权;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负责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对全市已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节能宣传贯彻培训和重大课题研究;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经济合作和市场开拓科
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负责利用外资情况的统计和分析;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及开拓国际市场;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省内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运用“两个市场”尤其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会展等市场拓展活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参与其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十九)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建设规划,人才战略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承办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协调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委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参与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工作。
(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机关党委抓好离退休党组织的建设;负责草拟委机关内部离退休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离退休工作情况统计和年度报表等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各种活动;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离退休人员信访和接访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离退休政策的宣传工作。
泸州市无线电办公室(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泸州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按照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承办市政府和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驻监察室
负责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办发[2006]34号)规定执行。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党组书记、主任
周毅:
主持委党组和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淑兰:
负责委党组、委行政日常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技术改造科、电力科、经济运行科、《四川经济日报》泸州记者站。主抓能源产业。联系泸州经济开发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杜磊:
分管市长“直通车”办公室、企业管理科、机械建材科、经济合作和市场开拓科、市二轻直属联社,主抓机械产业,指导企业家协会、建材协会工作。
联系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发展区、联系第二产业。
副主任
曾发海:
分管国防工业和新兴产业科、财经协调和融资担保科、食品饮料与农产品加工科,主抓白酒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安全生产。
联系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古蔺经济开发区,联系第一产业。
党组成员、副主任
梅勇:
分管产业园区科、产业规划和政策法规科、信息产业科。
主抓产业园区建设。联系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叙永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园区,联系第三产业。
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建琼:
分管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技术创新科,市工业技校,主抓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联系泸县经济开发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潘建华:
分管综合科、化工医药科、监察室、无线电办公室,主抓化工医药产业、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联系泸州化工园区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郭红卫:
分管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节能监察科、新产品中心、节能中心。联系泸州轻工业园区。
协助梅勇主抓产业园区及产业规划和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