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更新时间:2024-01-04 11:23

国家发改委5月12日通知,印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通知中,国家发改委指出,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统筹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建立新的江湖平衡关系,保护和修复湖泊生态系统,保障长江流域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有利于巩固提升湖区粮食主产区地位,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平衡区域利益关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途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4]840号)

湖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和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路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湖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46号)精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努力把洞庭湖区打造成为全国大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保障粮食安全的现代农业基地、“两型”引领的“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水陆联运的现代物流集散区、全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请湖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合作机制,合力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洞庭湖区建设协调机制,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完善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协助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湖南、湖北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日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全文(以下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4〕46号

湖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2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立足保障生态安全、水安全、国家粮食安全,着力构建和谐人水新关系、现代产业新格局、统筹城乡新福地、合作发展新平台,加快解决血吸虫病、城乡饮水安全等突出民生问题,加快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

三、湖南、湖北两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合作机制,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协调推进机制,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完善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合力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湖南、湖北两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路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实现洞庭湖区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全面发展。

国务院

2014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洞庭湖经济区官方网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网主要致力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政策宣传、科研课题发布、专家学者论坛、新闻动态、招商宣传、挖掘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历史文化、开展相关商贸、投资、论坛、文化活动,为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建立全方位的舆论宣传阵地,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对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最新资讯。

一直以来,洞庭湖地区没有受到国家级区域政策覆盖。省委、省政府力争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纳入国家战略,这既是湖南省情的需要,是区域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于保障国家粮食、生态、水利和民生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路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实现洞庭湖区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全面发展。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包括岳阳常德益阳3市,长沙市望城区和湖北省荆州市,共33个县市区。规划总面积6.05万平方公里,常住总人口2200万。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5964.9亿元。现有22个商品粮基地县、9个商品棉基地县、13个水产基地县、5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棉花、油料、淡水鱼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5%、2.3%、6.4%、4.7%、7.8%,是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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