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3 01:54
洪家街道,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地处椒江区西南部,东邻下陈街道,东南、南、西南与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街道、路北街道、桐屿街道接壤,西北、北连葭沚街道,东北与白云街道毗邻,辖区总面积28.9平方千米。2011年末,洪家街道总人口7.35万人。
明正德元年(1506年),属黄岩县六十一都一图。
清宣统二年(1910年),设黄岩县洪家乡。
民国三年(1914年),设黄岩县第二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设立洪家区公所。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改设为乡镇联合办事处。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6月,设洪家镇,并入路桥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与双河乡合并,改称双洪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为黄岩县双洪区。
1950年11月,三海、南野份、界牌乡划出后改设洪家区。
1958年11月,改为海门公社洪家管理区。
1959年8月,成立洪家公社。
1961年,复为洪家区。
1982年1月,界牌公社划出。
1983年9月,公社改设乡人民政府。
1984年12月,划归椒江市。
1985年5月,洪家乡改为洪家镇。
1992年5月,撤销洪家区,东山、西山2个乡划出,洪家镇、灵济、兆桥乡合并设洪家镇。
2001年11月,改设洪家街道。
2011年末,洪家街道辖1个社区、37个行政村:鸿州、前高桥、后高桥、大板桥、小板桥、上洋桥、兆桥、西王、钗洋、义民、统一、山头墩、前洪、烟墩坝、上杠、灵香店、上洋邱、上林桥、王桥、下洋张、墩头方、坦邱、大路王、后洋王、虎啸坦、港头徐、塔下程、杨家陇、朱家店、祝昌、档港桥、街洪、仓前王、后街、河头陈、陶家洋、上徐、上洋厂,共38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36个居民小组、41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洪家街道辖5个社区、31个行政村:鸿州社区、港湾社区、港河社区、鸿南社区、鸿源社区、上杠村、山头墩村、烟墩坝村、仓前王村、河头陈村、陶家洋村、上徐村、后高桥村、前高桥村、小板桥村、前洪村、大路王村、街洪村、后街村、上洋桥村、兆桥村、义民村、大板桥村、后洋王村、祝昌村、杨家陇村、塔下程村、朱家店村、西王村、灵香店村、坦邱村、上林桥村、上洋邱村、王桥村、挡港桥村、复兴村,街道办事处驻后高桥村昌平路1号。
洪家街道地处椒江区西南部,东邻下陈街道,东南、南、西南与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街道、路北街道、桐屿街道接壤,西北、北连葭沚街道,东北与白云街道毗邻,辖区总面积28.9平方千米。
2011年,洪家街道有耕地面积2.07万亩,林地面积0.34万亩。
2010年末,洪家街道总人口73481人。
2011年末,洪家街道总人口7.3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40万人,城镇化率46.3%。另有流动人口3.31万人。总人口中,男性3.77万人,占51.3%;女性3.58万人,占48.7%;14岁以下1.04万人,占14.1%;15—64岁5.75万人,占78.2%;65岁以上0.56万人,占7.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27万人,占98.9%;有苗、土家、满、朝鲜、纳西、回等25个少数民族,共0.08万人,占1.1%。其中苗族407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0.9%;土家族105人,占13.1%。2011年,人口出生率9.8%。,人口死亡率6.6%。,人口自然增长率3.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543人。
2011年,洪家街道完成财政总收入4.32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0亿元,比上年增长17.0%。人均财政收入58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50元。
2011年,洪家街道实现农业总产值0.88亿元,比上年增长7.9%,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0.7%。
2011年,洪家街道生产粮食5954.2吨,其中水稻5489.2吨,豆类137.9吨,薯类308吨。蔬菜种植面积7409亩,产量1.32万吨。
2011年,洪家街道生猪饲养量9853头,年末存栏4205头;家禽饲养量6.66万羽,上市家禽4.00万羽。
截至2011年末,洪家街道累计造林140亩。
2011年,洪家街道实现工业总产值5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5%。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0.6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6家,实现工业增加值7.51亿元,比上年增长-9.1%。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1家。工业园区2个。
2011年末,洪家街道有商业网点521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2011年,出口19.8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5%,主要产品有机电、塑料制品、汽摩配等。
2011年,洪家街道有各类存款余额48.7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5.16亿元。
2011年末,洪家街道有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3728人,专任教师203人;小学4所,在校生4106人,专任教师21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951人,专任教师14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0.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0.64亿元,比上年增长45.0%,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71.0%。
2011年末,洪家街道有文化事业团体22个,会员430个;文化专业户7个,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37个;公共图书室24个,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藏书37.4万册。
2011年末,洪家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个,固定资产总值567.67万元。专业卫生人员85人,其中执业医师29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注册护士2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3.56万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381/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39万人,参合率97.0%。
2011年,洪家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3户,人数47人,支出26万元,比上年增长6.0%,月人均470元,比上年增长17.5%;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75人次,共支出1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64户,人数499人,支出204万元,比上年增长6.0%,月人均340元,比上年增长26.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人,支出5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人,支出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000人次,共支出4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92万元。敬老院1所,床位97张。社区服务中心37个。2011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60万人,参保率100%。
洪家街道境内有226省道经过。
洪家街道因原洪家镇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