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9 22:20
洪市镇,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下辖镇,地处衡阳县境西北部,东与三湖镇接壤,东南与长安乡为邻,南连栏垅乡,西南接大安乡,西靠曲兰镇,北抵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行政区域面积112.99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洪市镇户籍人口有60264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福安乡。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七区。
1952年7月,属第九区。
1958年9月,分属宏伟、燎原公社。
1984年4月,置洪罗庙镇。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将高碧乡、礼梓乡并入,更名为洪市镇。
2011年末,洪市镇下辖2个社区:东街、西街,41个行政村:洪市、寅塘、盘谷、杨泉、吉厚、高炉、泰山、天柱、楠竹、龙江、曹关、太和、云华、余田青堰、大印、岱山、形山、市田、柔水仁字、余家坪、财源冲、印山、余雅、马尾、龙古塘、金盆托、太平、礼梓、加福、黄狮、新槐、高碧、盘塘、泉塘、清江、道山、石门、咸欣、杨池,下设492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洪市镇下辖1个社区、23个行政村:洪罗庙社区,泰山村、洪市村、高炉村、高碧村、咸欣村、杨池村、杨泉村、盘古村、天柱村、龙江村、余田村、大印村、形山村、市田村、仁字村、财源村、印山村、余雅村、太平村、明翰村、金龙桥村、清塘村、新泉村,镇人民政府驻泰山村。
洪市镇地处衡阳县境西北部,东与三湖镇接壤,东南与长安乡为邻,南连栏垅乡,西南接大安乡,西靠曲兰镇,北抵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行政区域面积112.99平方千米。
洪市镇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夏季酷热,冬季严寒,日照丰富,无霜期长。
2011年末,洪市镇辖区总人口5615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400人,城镇化率39.8%。总人口中,男性29361人,占52.3%;女性26792人,占47.7%。人口以汉族为主,其他少数民族共45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2.4‰,人口死亡率7‰,人口自然增长率5.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88人。
截至2018年末,洪市镇户籍人口有60264人。
2011年,洪市镇财政总收入1038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10万元,个人所得税68万元。
2018年,洪市镇有工业企业2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洪市镇有耕地面积4.5万亩,人均0.79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3.3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5.4%。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其次是小麦、薯类、大豆、玉米。2011年,生产粮食3万吨,人均526.3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烟叶等。种植油菜3.2万亩,产量3264吨;种植烟叶2860亩,产量486吨。
畜牧业以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4.8万头,年末存栏1.2万头,家禽饲养量35万羽,上市家禽20万羽。2011年,造林3100亩,林木覆盖率62%。渔业以草、鲤、鳙、鲢为主。人工水产养殖0.7万亩,水产品总产量9420吨。
洪市镇的工业以建筑材料、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2011年末,工业总产值10.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2.9%。其中年产值超过500万的企业有17家,有规模民营企业230家。
2011年,洪市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9亿元。共有商业网点320个,城乡集贸市场5个,年成交额1.2亿元。
2011年末,洪市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5亿元;各类贷款余额1.3亿元。
2011年末,洪市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539人,专任教师40人;小学19所,在校学生5751人,专任教师221人;初中3所,在校学生3091人,专任教师171人。
2011年末,洪市镇有镇文化站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3处,文化专业户13户,农家书屋29个,藏书5.8万册,文化演出团体3个,民间说唱艺人118人。
2011年末,洪市镇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41个;有床位180张;有卫生技术人员198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58人,初级职称96人,各村均配备合格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开设有个体药房5家,年销售额达150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5万人,参合率95%。
2011年末,洪市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1户,人数263人,支出67.9万元,比上年增长24.4%,月人均215.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90户,人数2868人,支出269.5万元,比上年增长34.7%,月人均78.3元;有敬老院1所,床位60个,集中供养农村五保56人;分散供养农村五保430人;城乡医疗救助8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合参保3561人次,支出7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29人,支出145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4万人,参保率80%以上。
2011年末,洪市镇有邮政支局1处,电信支局1处,固定电话用户6500户,移动电话用户2.08万户,互联网用户780户。
2011年,洪市镇境内有小型水库7座,总库容量1400万立方;山平塘2967口,总蓄水量996.33万立方;电灌站30处,电灌渠总长282千米。
2009年,洪市镇建成洪市客运站。
2005年,洪市镇建成自来水厂,日给水1800吨。镇区铺设干线水管200千米。
1998年,洪市镇建成镇供电所,境内有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98台。
2011年,洪市镇境内有省道S210经过,长11千米;县道4条,总长32.5千米,村道41条,总长211.5千米。
地名由来
洪市镇因人民政府驻地古称“洪罗庙”得名。
夏明翰故居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南省AAA级红色旅游景区,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廉政建设基地、二星级乡村旅游区,市青少年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位于衡阳县洪市镇礼梓村余家组夏家大院。故居背依青山,前临碧水,始建于清乾隆年间,坐北朝南,土砖木结构,为典型的清代湘南民居。2005年,衡阳县人民政府拔专款,对夏明翰烈士故居进行整修。整修后的夏家大院建筑布局为二进六厢,共有房屋45间,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主要景点额有明翰故居、主义真广场、天师岭佛教圣地。故居内开辟有明翰生平事迹陈列馆和明翰诗屋。主要特色是红色文化突出,明翰精神光照千古,主义真永远激励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