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彬

更新时间:2023-08-30 11:07

洪彬(1288年—1353年),字文野,元朝官员,高丽王朝后期大臣。本为高丽南阳人,生于元朝,由怯薛入仕,官至兴国路总管,又受到高丽忠肃王忠惠王恭愍王三代高丽王的青睐,入高丽任职,官至右政丞,封唐城府院君。谥号康敬。

人物生平

洪彬的祖先在蒙丽战争时就投奔蒙古,因此洪彬也生于元朝,少年时代就入怯薛。皇庆元年(1312年)在长官推荐下,获任霸州同知。天历二年(1329年)调任松江府判官。后历任都水监经历、太常礼仪院经历。后丁父忧。高丽忠肃王在元朝时,受到沈王一派陷害,洪彬为其出死力伸冤,因此在至元三年(1337年)十二月跟着忠肃王回高丽,并被忠肃王举荐为征东行省理问官。不久又授予其高丽官职,于至元四年(1338年)八月授予都佥议赞成事之职,官居宰辅,后又兼判军簿司事。

至元五年(1339年)三月,忠肃王薨,遗命洪彬权征东省事。属于沈王一派的政丞曹頔阻挠忠惠王继位,裹挟百官及征东行省官员进攻忠惠王居所,被忠惠王击败,事后其他官员都被逮捕,唯独洪彬被放过。后来元朝听信沈王一派的控诉,将忠惠王和洪彬抓到元朝问罪,忠惠王口才不好,说不清楚,洪彬则为之辩解说:“頔,王之奴,奴而欲戕其主,王法所不赦,王罪当从末减,彬以先王遗命权行省事,事干邦宪者,彬实当之,王不当坐。”翌年因沈王靠山伯颜倒台,忠惠王得以回国继位,洪彬被策为一等功臣,封唐城君,获任征东行省郎中。

至正三年(1343年)十一月,忠惠王被抓到元朝,洪彬与奇辙权征东省事。元朝派高丽代言印珰驰往高丽来封府库,洪彬对他只封府库而不作其他安排感到不满,此后称病不再处理事务。翌年忠穆王继位,一个叫许政的汉人诬陷洪彬对元朝皇帝不敬,说:“印珰奉王命来,彬举手怫然曰:‘皇帝使八岁童莅国,国之安危可知!’因辞去,二日不朝。”并举蔡河中作为人证,中书省派人让许、蔡二人对质,因互相冲突而反坐许政,洪彬因而无事,但表示不能久留高丽,遂去元朝。元朝任命他为兴国路总管,后又返回高丽。

至正十三年(1353年)正月,高丽新王恭愍王认为洪彬对自己忠心,便拜他为右政丞,赐推诚翊戴同德协义辅理功臣号,封唐城府院君,与洪彦博、李公遂提调政房。同年十二月十七日卒,享年六十六岁,谥号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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