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25 08:34
洪明锦,女,朝鲜族,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5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红光村党支部书记,连任2届市人大常委,2届省妇联执委。
洪明锦带领村民修路、安装栅栏和路灯,改造村办公室、文化广场和特色民居等改变村容村貌。她任职期间,建成红光村美食街、民族生态采摘园和农家乐、民族酱园等项目,联系开通了鹤岗市第一条乡村旅游线路。在她的带领下,红光村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省新农村建设五星级村、全省文明村标兵,红光村党支部成为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曾获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