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3:15
洪湖乡,隶属于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地处余江区东南部,白塔河中下游北岸,东邻鹰潭技术开发区,南连龙虎山景区,行政区域面积5.1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洪湖乡辖区户籍人口1205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分属洪崖乡、双凤乡。
1960年,置洪湖公社。
1984年,改为洪湖乡。
截至2011年末,洪湖乡辖天马1个社区;苏家、板桥、官坊、东阳4个行政村;下设2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洪湖乡下辖1个社区:天马社区;8个行政村:板桥村、路底村、新湖村、水北村、塘桥村、东阳村、苏家村、官坊村,1个生活区:洪湖农林场生活区,人民政府驻洪湖村。
洪湖乡地处余江区东南部,白塔河中下游北岸,东邻鹰潭技术开发区,南连龙虎山景区,行政区域面积5.1平方千米。
洪湖乡地势平坦,水沟纵横交错。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最高点为洪湖乡政府,海拔141米;最低点为白塔渠刘一四支渠最下游地带,海拔不足50米。
洪湖乡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
洪湖乡白塔河支流白塔渠流经本乡西部,年均流量2.立方米/秒;有五湖水库,库容量为2010万立方米。
自然灾害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低温等。
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南部多为林地,盛产湿地松、马尾松、毛竹等;2011年,洪湖乡有耕地面积10905亩,林地面积1500亩,人均0.12亩,林木覆盖率3%。
2011年末,洪湖乡辖区总人口1211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47人,男性678人,占26%;女性578人,占49.4%;18岁以下2181人,占18%;18—60岁89人,占35%;60岁以上1636人,占13.5%;总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5.8‰,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10.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56.35人。
截至2017年末,洪湖乡常住人口为10098人。
截至2019年末,洪湖乡户籍人口为12058人。
2011年,洪湖乡财政总收入1307万元,是2006年的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4018元,年平均增长18.7%。
截至2019年末,洪湖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个。
洪湖乡农业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兼种大豆、红薯、瓜类、花生、莲藕、葡萄等经济作物;2011年,洪湖乡粮食总产量8840吨;共种植早稻8000余亩,花生3700余亩,瓜类560余亩,葡萄120余亩;2010年,生猪出栏16.22万头,实现产值2.5亿元以上;2011年,洪湖乡有种植湿地松600亩,马尾松450亩,毛竹150亩。
截至2011年末,洪湖乡有企业11家,其中工业企业5家,工业总产值1850万元,实现工业企业税收250万元。
2011年,洪湖乡邮政业务收入220万元;电信业务收入360万元。
截至2011年末,洪湖乡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156人,专任教师7人;有小学4所,在校生807人,专任教师3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有初中1所,在校生262人,专任教师3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
2011年,洪湖乡投资340万元的3216.5平方米的乡中心卫生院已投入使用,另外配套建设了日处理10吨的污水处理站;2010年接待患者1万人次,住院200人次,手术30例。
2011年,洪湖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0户,人数734人,季支出20.6万元,比上年增长5%,月人均90元,比上年增长3%;农村五保供养112人,季支出5.8万元,比上年增长4%;农村医疗救助26人次,季支出4.8万元,比上年增长6%;2011年,洪湖乡自然灾害受灾人口1.45万人,直接经损失0.6亿元,救灾支出5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9人,比上年增长12%;新型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0020人,参合率91.73%。
截至2011年末,洪湖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8千米,投递点8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函件25000件,国内汇票业务完成7600笔,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3485件,征订报纸2800份、期刊1150册。
截至2011年末,洪湖乡有电信服务网点4个;有固定电话用户1687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8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有移动电话用户2916户,比上年增加260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2%,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有宽带接入用户394户,比上年增加60户。
2011年末,洪湖乡有济广高速公路、320国道过境。
洪湖乡因曾氏由湖南省东乡里曾家迁此建村,已有三十代,始祖母洪氏,村立于湖边,而名洪湖。
2021年11月,洪湖乡被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列入“第七届江西省文明村镇”候选公示名单。
2022年3月,入选拟命名2021年度江西省级卫生乡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