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野鸭

更新时间:2024-07-22 22:50

洪湖野鸭,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洪湖野鸭通常较家鸭小,成年雄鸭体长55-60厘米,体重1.12-1.64公斤;雌鸭体长50-56厘米,体重1.08-1.15公斤。雌雄体羽颜色各异,成年雄鸭头和颈呈现灰亮的翠金属绿色;颈基有一白环;翼颈呈蓝紫色,并缀有暗褐色斑点;背部灰褐与灰色相间;腹浅灰色;尾羽大部灰白色,仅中央四枚黑色,端部上卷如钩;喙淡绿色扁而阔,顶端中部有黑色斑点;脚呈淡黄色。故又称“青头鸭”。雌鸭头顶和后颈为黑色;背羽呈棕黑色;胸腹部为淡棕黄色,并缀有暗褐色斑点;翼羽黑色;尾羽淡褐,羽缘淡黄,羽尾不卷曲;喙暗黑色扁而阔,顶端中部有黑色斑点;脚呈褐黑色。故又称“大麻鸭”。雏野鸭全身为灰黑色绒羽,少数为黄色绒羽,肩、背、腹有淡黄色绒羽相间,喙和脚灰色,趾爪黄色。

营养价值

洪湖野鸭肉质细腻、鲜香爽口,营养价值高。总蛋白≥18.0%,实际检验值22.1%;总脂肪≤14.0%,实际检验值为4.6%;胆固醇≤800毫克/千克,实际检验值为674毫克/千克;氨基酸≥17.0%,实际检验值19.0%。富含各种氨基酸。

洪湖野鸭它含有氨酸和多种维生素,有补虚暖胃,行气活血之功,没有一般飞禽常有的腥燥味,是一种气质纯和食味清隽的滋补佳品。

制作工艺

洪湖野鸭取其体毛,精羽可制成羽毛扇,是湖北省的传统工艺品。还是戏剧舞台上理想的道具,也是一种礼品。细绒则能做羽绒服。羽绒被,具有“轻、软、暖、弹”等特点。

产地环境

洪湖地形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形成南北高,中间低,广阔而平坦。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纂修的《沔阳洲志》记载,境内大小湖泊50多个,其中洪湖最大。洪湖境内河流密如蛛网,湖泊星罗棋布,河湖港汊交叉纵横,是驯养野鸭的理想之地。

洪湖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形成南北高,中间低,广阔而平坦。其海拔大都在22-28.5米之间,境内河流密如蛛网,湖泊星罗棋布,河湖港汊交叉纵横。

产地洪湖属夏至日长,冬至日短,春分与秋分,昼夜一般平;四季分明,关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和湿润;秋温高于春温,夏热冬冷,春夏雨热同步,秋冬温光互补;降水集中春夏。

洪湖水生高等植物(蕨类)共有30科68种。其中,挺水植物31种,占45.6%;浮水植物15种,占22.1%,沉水植物22种,占32.3%。全湖总生物量,春秋为119万吨;夏季最高,为157万吨;冬季为119万吨。

洪湖水温,一般年份5-10月平均20℃以上,最高水温36℃以上。最低水温2℃,水质透明度1.5-1.8米,湖水pH值平均6.5-8.2总酸度平均5.98度。

历史渊源

洪湖民间素有“九雁十八鸭,最佳不过青头与八塔”之谚。以“青头”“八塔”为代表的洪湖野鸭可说全身是宝。洪湖红烧野鸭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被选入《中国菜谱》。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53万亩的洪湖就具有良好的湿地环境和丰富的湿地资源,是湿地水鸟重要的栖息地、越冬地和繁殖地。

2005年,洪湖市开始从事洪湖野鸭食品深加工。

2012年,洪湖野鸭申办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生产情况

2013年,洪湖野鸭总生产面积覆盖了整个洪湖行政区域,年养野鸭60多万羽。

2018年,洪湖野鸭常年产量多达25万公斤以上,占湖北省野鸭产量一半以上,最高的年份达到40多万公斤。

产品荣誉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洪湖野鸭”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洪湖野鸭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洪湖市行政区域,北起洪湖市的东荆河的峰口镇,南至长江边的螺山镇到燕窝镇,西起洪湖岸边的瞿家湾镇,东至东荆河与长江交汇处的新滩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7′00″-114°05′00″,北纬29°39′00″-30°12′00″。

质量技术要求

(一)产地与特殊内容规定

洪湖野鸭遍布洪湖全市,主产于洪湖湿地保护区及沿湖沿河地区。以螺山、沙口、瞿家湾、新堤、滨湖、乌林、汊河、黄家口、小港为主产区。

养殖区内环境、饮用水、大气土壤等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2008)、《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的要求,非常适合洪湖野鸭的生产。

(二)生产过程管理

饲养方式:采用鸭舍饲养与放牧饲养或者鸭舍饲养与网棚喂养相结合的方式,网棚搭建在水面,与鸭舍相联,全进全出。鸭舍选择地势高燥、采光充足、通风良好、濒临水面和便于防疫的地方,原则上要座北朝南,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

饮水管理:采用自由饮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要求,保证24小时供应清洁的饮水。特别是雏鸭,必须遵守“先喂水后喂料,无水不喂料”的饲养原则。饮水中可适当添加葡萄糖、电解质和多种维生素。

饲喂管理:根据野鸭各阶段的营养需要合理配制饲料。采用自由采食或定期饲喂,配合放牧。所用饲料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饲料卫生标准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1-14天的雏鸭,使用雏鸭专用全价饲料,以后逐步配合人工精料。一个月以后的中鸭至出售的商品鸭则以玉米(碾破)、麦子(水泡或煮)、谷子等精料饲养,配以浮萍、猪耳朵草等水生植物让洪湖野鸭自由采食。有条件的网棚养殖场在水域中可放置小鱼虾和甲壳类等动物让其自由觅食,放牧中洪湖野鸭也可采食到动植物。

温度和湿度:育雏室室温1日龄保持在32℃-34℃,2-7日龄在28℃-30℃,8-14日龄在25℃-28℃,以后保持室温在18℃-25℃,脱温后保持自然状态。相对湿度保持60%-75%。

卫生防疫:免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加强洪湖野鸭的免疫。重点是鸭病毒性肝炎、鸭瘟和禽流感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定期开展常规免疫监测工作。消毒:对鸭舍、设备及场地环境采用喷雾、浸液、熏蒸、紫外线、喷撒等方法进行消毒。疫病控制: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驻场兽医及时进行诊断,尽快向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下控制疫情。人员管理:鸭场所有入口处加锁并设有“谢绝参观”标志。凡被允许进入鸭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紫外线消毒、更衣、换鞋,脚踏消毒池。防鼠害:重点是防老鼠和黄鼠狼等,特别是育雏期更为突出。产地检疫:洪湖野鸭出笼上市时,必须经动物卫生主管部门检疫合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出售。

养殖档案:监督与服务:洪湖市畜牧兽医局和洪湖市野鸭驯养协会负责洪湖野鸭生产各环节的技术培训与指导、信息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进行指导、服务、监督和疫病防控工作,重点监督饲料和兽药的使用。建立各养殖场养殖档案,实行可追溯制度,养殖档案内容包括进雏日期、数量、饲料来源、饲喂量、鸭舍温度、饲养密度、免疫、用药、无害化处理、卫生消毒和出笼等情况,以备查阅。养殖档案保存2-3年。

(三)屠宰与加工

洪湖野鸭的屠宰是采用流水线作业,其操作程序:将野鸭推入作业区—上挂到传送链—电击—放血—水烫—拔毛—破肚取内脏—洗净—冷藏—加工;或者将野鸭推入作业区—上挂到传送链—电击—放血—水烫—拔毛—破肚取内脏—洗净—加工。按需求煲汤、红烧等加工或者制作成休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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