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钟

更新时间:2024-05-02 11:51

洪钟(1443~1523),字宣之,自号两峰居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南宋太师洪皓之后。

人物生平

熟悉法律

成化四年(1468)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初任刑部主事,熟悉法律,深受历任刑部尚书器重,总管诸司章奏拟议

成化十六年(1480),升任员外郎,仍领诸司事。成化十九年(1483),丁内艰。成化二十二年(1485),起复,升郎中,不久虑囚山西。

成化二十三年(1486),奉命安抚江西、福建流民,还京后上言:“福建武平上杭清流永定,江西安远龙南,广东程乡皆流民错杂,喜欢斗争,容易作乱,应该平时令有司设立乡学社学,教之《诗》《书》礼让”。

惩治安鰲

弘治二年(1489),升任江西按察司副使。

弘治六年(1493),再迁四川按察使,所在发奸擿伏,无所挠避,而听决如流,庭无宿讼,自此豪强屏息,自土官宣慰使懔懔,接受约束。马湖(今属四川西昌土知府安鰲喜欢淫虐,土人怨之刺骨,有司受贿,置之不问,延续二十年。佥事曲锐请求巡按御史张鸾按治,洪钟设计捕捉安鰲送至京师,处以极刑。安氏自唐朝以来世袭马湖,至此改任流官,一方始靖。

弘治九年(1496),入觐,升江西右布政使

弘治十年(1497),转任福建左布政使。

为国缮边

弘治十一年(1498),擢右副都御史顺天巡抚朵颜猖獗,洪钟整饬蓟州边备,建议增筑塞垣。自山海关西北至密云古北口、黄花镇直抵居庸关,延亘千余里,缮复城堡二百七十所,悉城缘边诸县,因奏减防秋兵六千人,每年节省运输犒赉费数万计。潮河川(今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南)离京师二百里,居两山间,广百余丈,水涨成巨浸,水退则坦然平陆,敌人长驱直入。洪钟建议:“关以东三里许,其山外高内低,约余二丈,可凿为两渠,分杀水势,而于口外斜筑石堰以束水。置关堰内,守以百人,使敌人不得驰突,可免京师北顾之忧,且得屯种河隙地。”兵部尚书马文升等请从之。开始兴工,凿山,山石崩,压死者数百人。御史弋福、给事中马予聪等弹劾洪钟。巡抚张烜等请求罢役,不听。不久,工成,侍郎张达司礼监宦官视察。还言石洞仅泄小水,地近边垣多沙石,不利耕种。给事中屈伸等弹劾洪钟欺妄三罪,诸言官兵部皆请求逮捕洪钟。明孝宗以洪钟为国缮边,不当罪,停俸三月。

洪钟创建浮桥于通州,拆除永平陶窑,归还权贵侵占的民产及牧圉草场,远近大悦。但是这些举动触犯了权贵的利益,洪钟被数次上奏弹劾,于是改任云南巡抚

开浚漕运

正德元年(1506),由贵州巡抚,召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处。

正德二年(1507),进右都御史,仍管漕运。苏州松江(今上海)、浙江运舟由下港口及孟渎河溯大江以达瓜洲,远涉二百八十余里,容易遭受风涛。洪钟言:“孟渎对江有夹河,可抵白塔河口。旧置四闸,径四十里。至宜陵镇再折而北,即抵扬州运河。开浚为便。”从之。

正德三年(1508),改掌南京都察院,升南京刑部尚书

镇压杨清起义

正德四年(1509),历任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冬,加太子少保左都御史,掌院事,赐玉带。

正德五年(1510)春,湖广发生饥荒,盗贼群起。命洪钟以本官总制湖广、陕西、河南、四川四省军务。沔阳贼杨清、丘仁等僭称天王、将军,出没洞庭湖间。围岳州,陷临湘,官军屡次失利。洪钟与总兵官毛伦命令都指挥潘勋、柴奎,布政使陈镐,副使蒋升击破之于麻穰滩,擒斩七百四十余人,贼遂平。起初,洪钟掌院事,刘瑾权势熏天。刘瑾被诛后,言官弹劾洪钟包庇刘瑾鞭挞御史。朝议以洪钟讨贼,置不问。

镇压蓝鄢起义

保宁(今四川阆中)贼蓝廷瑞自称顺天王,鄢本恕自称“刮地王”,同党廖惠称“扫地王”,聚众十万余,置四十八总管,延蔓陕西、湖广之境。蓝廷瑞与廖惠谋据保宁,鄢本恕谋据汉中,取郧阳,由荆州襄阳东下。四川巡抚林俊建议扼守通江,而廖惠已至,攻陷其城,杀参议黄瓒佥事钱朝凤等遁去。官军自他郡还,贼疑援兵至,亦遁。林俊益发罗、回及石硅士兵助钱朝凤进剿,参议公勉仁亦会。龙滩河涨水,贼半渡,罗、回奋击之,擒斩八百余人,坠崖溺水甚众。林俊复遣知府张敏、何珊等追之,生擒廖惠,余众奔陕西西乡。洪钟乃下令招抚,归者万余人。贼收拢散亡,攻陷营山,杀佥事王源,纵掠蓬州剑州

洪钟前赴四川,与林俊议多不合,军机牵制,贼势益炽。洪钟于是下令陕西、湖广、河南兵分道进,湖广兵先追及于陕西石泉。蓝廷瑞走汉中,都指挥金冕围之。陕西巡抚蓝章方驻汉中,蓝廷瑞遣其党何虎拜访蓝章,乞求返回四川就抚。蓝章认为蓝廷瑞本是四川的盗贼,恐急之必致死,陕且受患,于是令金冕护之出境。蓝廷瑞入川,求降,洪钟等令至东乡听抚。蓝廷瑞的本意是缓兵之计,迁延累月,依山结营,要求营山县或临江市屯其众,遣官为质。洪钟令汉中通判罗贤入其营。鄢本恕来谒,约既定,官军有杀其砍柴者,贼复疑惧,于是杀害罗贤,重新作乱。官军建造七垒守之,贼不得逸,其党渐溃。蓝廷瑞以所掠女子诈为己女,和永顺土舍彭世麟联姻,希望能够趁机逃逸。彭世麟密告洪钟,洪钟授方略使图之。蓝廷瑞、鄢本恕和同党王金珠等二十八人按期赴会。伏发就擒,只有廖麻子逃脱。其众闻变,惊溃渡河。洪钟遣兵追击,俘斩七百余人。赐白金、麒麟服,以功进太子太保

不久,廖麻子及同党曹甫劫掠营山、蓬州。正德七年(1512),总兵官杨宏,副使张敏、马昊、何珊等合击之。贼势蹙,洪钟乃议招抚。张敏以单骑拜访曹甫营,曹甫听命,遂赴军门受约束,归散其党。而廖麻子怨恨曹甫背叛自己,杀之,并其众,转掠川东。官军不敢击,偷偷跟在贼后,杀良民为功,土兵虐尤甚。时有谣曰:“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剃。”巡按御史王纶、纪功御史汪景芳弹劾洪钟纵兵不加约束。王纶复奏洪钟乐饮纵游,致贼自合州(今重庆合川)渡江陷州县。诏召洪钟还,以彭泽代,洪钟遂乞归,赐驰驿还,仍进荣禄大夫,录其孙一人入监。

高寿而终

洪钟筑两峰书院于西湖之上,自号两峰居士,每日与朋友徜徉诗酒以为乐。

嘉靖元年(1521),诏进阶特进光禄大夫柱国,赐玄纁羊酒,遣有司慰劳,众人议论以洪钟是先朝之老,抱负经济,年虽老迈,而精力未衰,优之庙廊,足倚为重,嘉靖帝想再次启用洪钟。

嘉靖二年(1523)四月十九日卒,年八十一岁,赐葬钱塘东穆坞,谥襄惠。

亲属成员

洪钟的家族世代居住于鄱阳,南宋太师洪皓始赐第于钱塘。八世祖曾任南宋浙东安抚使。元朝初年,避难居住于上虞。明朝建立后,重新迁回了钱塘。

祖父:洪有恒,原名洪武兴,有人上书言其名冒犯年号,朱元璋说“此朕兴之兆耳”,御书“有恒”赐之。

父:洪薪,曾任徽州批验所大使。

嗣子:洪澄

人物评价

明史》:洪钟、陈金威略甚著,而土兵之谣,闻之心恻,斯又统戎旃者所当留意也。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