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19:46
流动保险单又称 “未指定船只保险单”、“统保保险单”或 “报告式保单”。流动保险指财产在一定的区域内可以自由移动,而不影响保险效力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中,通常都列明保险标的的所在地点,只有当保险财产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坐落地址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根据被保险人需要,经双方事先约定,对某些财产可在指定区域移动的保险。这种保单一般以一年为期,被保险人事先估计一年内可待运送货物的总价值,按约定费率预先支付一部分保险费,在每批货物运出时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自动承保。保险单到期结算,多退少补。这种保险单也适用于仓储物资及产品等流动财产的承保。由双方约定一个保险人承保的最高责任限额,被保险人定期向保险人报告在这一期间保险标的的品名、数量、实际价值,发生保险事故,只要被保险人每次报告的财产价值等情况属实,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保险费按财产实际价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