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5 18:50
流动性比率是在1970年实施货币管理办法 (摘要见英格兰银行文件《竞争与信贷控制》)之前,对银行贷放的控制,部分是通过要求银行遵守流动资产 (指现金、随时按短期通知向贴现市场发放的贷款、票据) 与存款债务总额之间所规定的最低比率来实现。这种以清偿能力比率代替现金比率作为银行业务的控制比率的理论,在50年代已为英国银行业所普遍接受。该理论是基于下述事实: 国库券发行量激增,货币当局实施的稳定国库券率的政策,以及促使贴现市场保证吸收已发行的一切证券的制度安排。因此,要求银行必须遵守的最低清偿能力比率为30%,后来又减为28%。
企业财务指标
计算出来的流动性比率,只有和同行业平均流动性比率、本企业历史的流动性比率进行比较,才能知道这个比率是高还是低。一般认为,生产企业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较强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
在运用流动比率指标进行经营评价状况时,债权人大多认为流动比率越高越好,但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该指标应该有一个上限,流动比率过高,有可能表明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不高。
家庭理财规划
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指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式中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流动负债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到期的长期债务、应付税款及其他应付费用。
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财务安全状况和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维持二比一才足以表明企业财务状况稳妥可靠,但也不是越高越好。例如,存货积压、产品滞销、应收账款已经过期等虽是流动比率提高,但并不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的偿债能力。因此,考察流动比率必须同时注意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其长期负债所占份额的情况。
流动性比率
流动性比率(例)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之一。指标分别计算本币及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为:
流动性比例 = 流动性资产 ÷ 流动性负债 × 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月内到期同业往来款轧差后资产净额、一月内到期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可随时变现债券投资、其他一月内到期可变现资产(剔除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政策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轧差后负债净额、一月内到期已发行债券、一月内到期应付利息及各种应付款、一月内到期央行借款、其他一月内到期负债。
监管标准值:
流动性比例指标应“大于等于25%”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又称“酸性试验”。反映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通用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现金,由有价证券和应收帐款构成,不包括存货。因而速动比率比流动比率更可以反映出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以一比一为好。比率过低表示企业对偿付短期负债可能有困难。反之,比率过高则表示企业闲置资金过多。但实际上考察速动比率仍需视企业的性质、速动资产的构成和运用情况以及其他因素作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