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0 22:51
流动摊贩是以流动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贩。
(一)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二)外来流动人员;(三)本地农民(自产自销)。
1、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设摊人员设摊时间都比较早,有的凌晨3—4时就上街设摊,沿街叫卖,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群众对此投诉较多。
2、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流动摊贩不交税,无营业执照,所售商品往往是“三无”商品,且任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假冒伪劣者提供了市场,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城管部门经常会收到合法商店的举报电话和投诉。
3、浪费和摧毁公共设施
流动摊贩占用了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公共空间和道路,据报载,因占道等原因,一般城市道路的保用期已由过去的10年左右降低为3至5年。
4、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意味着,以后,被称“走鬼”的全国3000万流动摊贩们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进入固定区域摆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