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盘点

更新时间:2023-09-21 18:25

流动资产盘点指流动资产实地盘存数与帐面结存数的差额,实存数超过帐面结存数为盘盈,反之为盘亏。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实地盘点的流动资产一般有材料、商品、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有价证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 等。企业流动资产的实物盘点通常由会计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会同物资保管人员在年终、季终、月终或经营者更换时进行。

盘点时,对于有盘盈或盘亏的物资财产,要编制盘点盈亏表。在会计核算中,对于表内所列盘亏栏金额,应借或增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贷或减记材料类帐户; 对盘盈栏金额,应借或增记材料类帐户,贷或增记“待处理财产盘盈”帐户。待报请有权批准的部门批准后,再从“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财产盘盈”帐户结转有关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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