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13:23
仲裁委的职能是受理国际、国内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等合同纠纷,也包括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与诉讼一样,都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权威手段,越来越被当事人重视并广泛采用。
(一) 宣传贯彻仲裁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二) 负责落实仲裁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 负责受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
(四) 负责协助法院开展仲裁案件的保全和执行。
(五) 负责仲裁员的选聘和管理。
(六) 负责开展仲裁理论研究。
(七) 负责开展仲裁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八) 负责受理当事人关于济南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仲裁案件的信访事项。
(九)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书记:王伟
主任:衣光军
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魏玉良
副主任、党组成员:刘昌国
副主任、党组成员:朱志恒
副主任、党组成员:谢频
副主任、党组成员:韩公胜
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杨文博
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刘宏英
一级调研员:王青、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