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21:22
济南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文件设立。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承办在本市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牵头负责体育产业、对外体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
(五)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台港澳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市体育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市政府批准集中的体育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外事、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承担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体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组织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练员的选拔录用。负责协调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起草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对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四)竞技体育处。起草全市竞技体育和体育科技发展规划草案,起草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方案。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负责全市参加重大比赛的组队、训练及参赛。承担统筹协调全市承办重要体育赛事工作。负责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及选配使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市职业体育。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青少年体育处。起草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市青少年竞技体育竞赛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按照管理权限,监督、指导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运动枪支监督管理工作。
(六)体育经济处。起草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产业、对外体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董怀敏: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市体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法治政府建设、招商引资、意识形态、保密和数字机关建设等工作。
赵晨光: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基层财务、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体育产业、数字体育、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产业发展处(体育经济处),协调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济南市开展的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工作。
刘岩: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党建、群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王建军: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教融合、体育训练、竞赛、体育科研、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分管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市体育运动学校(济南第五十中学、市体育运动科研康复中心)、市球类运动中心、市青少年体育竞赛训练中心。
张居忠: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群众体育、体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老年人体育工作,分管群众体育处、市全民健身中心(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杨文生:市体育局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分工:协助王建军同志负责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教融合、体育训练、竞赛工作。分管市皇亭竞技体育学校(市体操学校、市皇亭体育小学)、市体育训练中心(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市编委济编发〔2005〕17号文件执行。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场馆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动力系统、体育器械和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2)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为优秀运动队训练和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
(3)发挥场馆公益和文化功能,推广普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参与体育科研、体育文化建设。
(4)负责场馆的运营开发工作,拓展中心产业功能。
(5)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6)承担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
负责篮球、排球、沙排、射击、射箭、自行车、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散打等运动项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负责运动员生理生化监测、运动膳食营养、疲劳恢复、伤病治疗、相关课题研究。
三、济南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网球、手球等运动项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做好体育竞赛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济南市皇亭竞技体育学校
主要职责:负责游泳、乒乓球、体操、蹦床、皮划艇、赛艇、跳水、羽毛球、现代五项、铁人三项等运动项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承接有关体育比赛、群众性健身和文体活动。
五、济南市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负责田径、橄榄球等运动项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
六、济南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负责足球、武术、击剑、三模(航模、海模、车模)等运动项目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组队代表济南市参加省和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
七、济南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起草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经检测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实施;协助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验收、汇总、处理、上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提交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指导市民科学健身,组织实施全民健身锻炼标准;管理、维护全市全民健身场所器材装备。负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基础设施和体育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发挥场馆公益和文化功能,推广普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建设服务水平。
八、济南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
宣传发动、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运动,指导全市老年体育工作的开展;组织老年体育的科学研究及全市性老年人体育比赛;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培训老年体育骨干等。
九、济南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宣传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指导管理民间体育外事活动,开展对外体育联络与交流;负责市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的审核与管理;组织举办各级各类体育比赛或赛事和体育活动。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2月12日,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有功集体的通报表扬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