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震局

更新时间:2023-03-22 07:06

根据济南市委、济南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济南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历史沿革

1975年,建立济南市地震办公室。

2000年1月12日,济南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市长办公会决定,将济南市地震办公室升格为副局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2009年底在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济南市地震局升格为直属政府管理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2019年初,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9〕4号),“市地震局与相关事业单位整合,重新组建市地震监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管理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本地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本地区的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编制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参与制订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管理本地区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性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起草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政策;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监督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在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按照管理权限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科技监测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与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处理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工爆破有关事宜;管理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地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地震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及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震害防御处

负责组织地震小区划工作及地震小区划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负责震害预测工作;组织管理震害防御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居、社区、学校、企业防震保安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负责防震减灾图书资料、声像资料的编辑与管理。

应急救援处

拟订全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拟订地震应急预案;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负责建立和管理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指导地震应急演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负责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

县(区)机构

根据鲁政办发〔2001〕57号、济编办发〔2001〕12号文件精神,济南市的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及历城区、长清区于2002年先后设立地震局,高新区于2008年成立地震局;市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个城区在科技局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地震工作。

章丘市地震局

章丘市政务中心三楼

平阴县地震局

平阴县府前街35号

济阳县地震局

济阳县政务中心1003室

商河县地震局

商河县青年路59号

历下区科技局

历下区解放路99号

市中区科技局

市中区经八路122号

槐荫区科技局

槐荫区经十西路275号

天桥区科技局

天桥区堤口路53号

历城区科技局

历城区洪楼南路1号

长清区科技局

长清区清河街2517号

高新区投资服务局

高新区工业南路28号

县(市)、区地震局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制定的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研究拟定防震减灾发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编制并组织实施防震减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地震监测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地震分析预报意见,管理和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监督管理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此生灾害和防灾工作;管理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的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的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和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机构编制

济南市地震局事业编制3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杜贻合 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

丛京彬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处、震害防御处工作。

张 勇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应急救援处、基建工作。

郭世金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工作。

徐 波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管科技监测处、地震监测中心工作。

马桂仁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关党总支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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