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2:14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市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具体负责市城防指日常工作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市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具体负责市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根据市城防指指令,像各成员单位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和局部应急相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建立城市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负责推广城市防汛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Ⅲ、Ⅳ级应急预警信息;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抗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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