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05-10 21:47

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工作部门,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市委机构序列。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订全市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指导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减)编审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

(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和县(市)区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推进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直属、市级机关(单位)所属和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全市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立项计划。

(七)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制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拟订市直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处(组织人事处)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减)编审核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调研工作;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机构编制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研究全市事业单位总量控制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行政机构编制处

负责市和县(市)区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市级和县(市)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市级和县(市)区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市级和县(市)区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工资统发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

事业机构编制处

负责市和县(市)区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市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市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市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

监督检查处

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下达的编制总额执行情况;研究拟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和“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级)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负责市编委办公室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开发的组织协调和系统维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被济南市财政局评为“济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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