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2-17 14:41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济宁市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8〕9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42号),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负责制定人防防护体系政策;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市本级防空袭计划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指导县(市、区)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演练;指导县(市、区)开展防空袭演习演练;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管理;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按要求制定落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负责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六)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市级人防指挥所、疏散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县级人防指挥所建设。

(八)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和市拨人防经费;编制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及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

(十)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协助管理县(市、区)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一)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负责发布防空袭警报、指挥人民防空疏散、防护重要经济目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负责组织消除敌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二)承担市本级自建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人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管理全市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推进人防工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十三)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济宁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保卫、信访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相关日常工作的运转,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人才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人防规范性文件,督查全市人防战备值班和战备训练工作;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合考评;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县(市、区)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建议。

(二)工程建设监管科

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人防规划、制定防护体系法规政策;负责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承办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已建成人防工程防护部分的维护管理。

综合编制人防建设规划;负责涉及人民防空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受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按要求制定落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负责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自建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人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管理全市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推进人防工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三)指挥通信与应急协调科(挂法制与宣传科牌子)

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及各项保障措施;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管理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工作;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全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空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组织起草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政策;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检查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人防宣传;组织开展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战备资产管理科

承办全市人防国有战备资产的系统管理工作;制定人防战备资产管理使用有关政策;按要求制定落实平战转换方案;负责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自建工程和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编制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及全市人防经费预决算,组织审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和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负责办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行政编制

市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陈秋生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董义栋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靖殿军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孟祥东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研员:刘振海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研员:刘振海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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