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11:21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是济宁市任城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 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协助市级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各类学校的布局。指导全
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区级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负责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学校普通话推广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管理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体育
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体育彩
票管理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并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农村镇街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2.党委办公室
3.人事科(挂教育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
4.发展规划科
5.审计与计划财务科
6.教育科
7.职业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8.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9.教师教育科(挂济宁市任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0.安全监督科
11.群众工作科
12.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3.离退休干部科
局长:李书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2年3月,被授予“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