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8 22:11
任城区文化馆隶属于济宁市任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额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文化馆始建于1952年春,名为济宁县文化馆,1994年更名为任城区文化馆,2014年区划调整,原中区文化馆与原任城区文化馆合并为济宁市任城区文化馆,隶属于济宁市任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额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着全区文化的组织、辅导、培训、创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文化馆现有职工3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95%;专业技术人员占100%;高级职称6人,市政协委员1人,区政协委员1人。
活动部、辅导部、数字文化部、美术书法摄影部,艺术档案室、财务室、人事科、办公室。
办公室 :
负责组织开展党务和行政相关工作,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党团活动开展、机要、文秘、接待、文件编印、资料管理、接待等相关党务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全馆的信息收集整理及发布等相关工作。
人事部:
根据市区编委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的编制和职称管理。为领导掌握各种编制数据及时提供信息;根据区人社局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负责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数字文化部:
负责规划、实施本馆的数字文化馆建设目标和任务;负责本馆数字文化项目的制作、传播、推广、维护工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和各类业务资料。
财务室:
负责全馆事业和创收财务收支预决算,工资、津补贴发放,各项社会保障、财务报销、成本核算、资产资金管理、统计和各项报表的填制报送等工作。
辅导部: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个艺术门类群众文化活动的辅导、指导工作,以及基层文化干部的培训、辅导工作,完成本馆的年度创作任务并促进区县及基层的艺术创作,承担 “基层文化示范点”、“馆办文艺团队”的相关工作。
活动部:
负责承担上级指令性及本馆计划安排的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和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展演活动的策划和,围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举办展览展示、会演、比赛、论坛及研讨等活动。负责承担文化志愿者的相关工作及演艺市场的拓展、延伸等相关工作。
美术摄影部:
负责组织开展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全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创作活动;负责对全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工作的业务指导、辅导,有计划地培训基层业务骨干,加强业余美术、书法、摄影团队建设;负责开展美术、书法、摄影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活动;负责美术考级工作;负责部门内综合治理、安全和卫生工作;负责馆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少年活动基地、民间艺术工艺坊、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厅、排练室、梨园之家、创作室、琴房、雅韵坊、书画展厅、民间艺术展厅、书香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