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6 23:59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是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济宁市兖州区,现任领导为刘学民。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签署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镇、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所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法治调研督察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区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政治处(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评先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
备案审查科
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办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或者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对外使用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对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承担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律师、“148”热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律师和律师机构、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装备财务保障科
负责全局财务、物资装备工作。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局长:刘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