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22:50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济室字〔2019〕3号)和《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兖州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兖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区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和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区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区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区能源规划相衔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与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管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3. 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以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以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督指导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
4. 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由省、市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转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转报。
5. 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区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环卫、园林、市政、路灯相关城市建设领域节约用水工作,落实相关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除环卫、园林、市政、路灯之外城市建设领域相关节约用水工作,落实相关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6. 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检查。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一)办公室(挂财审科牌子)。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二)人事科(挂机关党建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管理科。负责系统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答复等事项,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分析重大风险因素。负责系统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四)运行协调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
(五)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挂产业政策科牌子)。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六)中小企业科。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发展中小企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
(七)科技科。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制定全区企业培训规划,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八)绿色发展推进科。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装备产业科。负责装备制造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汽车产业、高档机床、智能农机、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和高端装备项目引进。负责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
(十)信息产业科(挂工业互联网科牌子)。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全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原材料产业科(挂化工产业科牌子)。负责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产能置换工作和高质量原材料产业项目引进。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牵头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高端化工项目高水平化工工艺引进和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二)消费品产业科(挂盐业科牌子)。负责食品、生物、医药、家电、轻工、纺织、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植重点企业,引进行业高质量项目。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杨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