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9 16:09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是济宁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济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县乡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乡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本市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重要城镇、重大工程以及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或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属(管)驻济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人事科(教育训练科)、督查考核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规划财务科、新闻宣传科(素质固安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赵才文(局长)
玄志祥(党组书记)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局人事、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科)。
许修航(调研员)负责科技推广和科技规划编制实施、安全培训和资格考试、中介机构监管、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化、事故统计与形势分析等工作;牵头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统战、保密、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织人事组、财务资产处置与档案移交组等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财务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档案、统战、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精神文明)、科技信息化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
常衍雷(调研员)负责工商贸和烟花爆竹等行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综合监管等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老干部、工会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牵头协调信访举报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处置、调度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组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信访、老干部)、综合协调科、督查考核科、工商贸安全监管科。指导协调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张培川(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行政许可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处置、调度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事件处置组工作等;协助许修航同志做好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组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机关人事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人事、文秘)、许可服务科、危化品安全监管科。联系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有关工作。
张启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相关领域紧急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调度和应急救援数据库及支撑体系建设、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旱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应急办,协调消防、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城乡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其他综合性救援队伍有关工作;联系济宁军分区、济宁武警支队。
陈庆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公开电话、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推进、应急管理规划、意识形态、放管服、政策法规、宣传、应急文化、新闻发布等工作;牵头舆情管控工作;负责政府信息(政务)公开、调研等工作;负责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律督导和舆论宣传管控组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调研)、机关党建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联系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纪委监委及其第十纪检派驻组有关工作。
王保银(副调研员)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驻村帮扶、素质固安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处置、调度和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张启文同志做好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驻村帮扶)、应急办(素质固安)、矿山安全监管科。指导协调煤矿监管、地震、地质灾害治理相关工作,联系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地震监测中心等单位有关工作。
岳跃平(支队长)主持监察执法支队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执法督察等工作;协助张启文同志做好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王保银同志做好驻村帮扶等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监察执法一科、二、三科。
焦恩玉(副县级干部)负责机关后勤、会务、接待、值班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紧急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报告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协助张启文同志做好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后勤、会务、接待、值班)、原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科。联系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
胡忠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协调做好灾情核查、救灾捐赠、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协助玄志祥同志做好局办公室(人事科)综合工作和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综合),协调救灾和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联系协调机构改革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有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