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1:24
济宁市文化馆,原名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68年,隶属于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2019年4月30日,济宁市文化馆新馆正式投入使用。
济宁市文化馆(原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68年,隶属于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2019年4月25日,经市编办批准由“济宁市群众艺术馆”更名为“济宁市文化馆”。4月30日,济宁市文化馆新馆正式投入使用。
新馆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位于太白湖新区济宁市文化中心北侧运河路136号。建筑设计立意“游于艺”,取自于《论语》,在功能布置中,提出了“泛活动空间”概念,强化丰富灵动的动态空间体验,让群众在充满活力、轻快、亲切的氛围中,获得身心愉悦。
市文化馆业务门类设置齐全,共设10个部室,包括事业发展部、群文工作部、美术摄影部、音乐工作部、舞蹈工作部、展览交流部、信息网络部、艺术培训部及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文化馆以艺术培训、艺术展示、艺术创作、艺术制作为核心功能,除了内设群星剧场、艺术作品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少儿活动体验、老年活动中心、文创空间等功能区外,美术、书法、音乐、舞蹈、器乐、曲艺等艺术培训区更是门类齐全、设备完善,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在这个自由流动的“泛文化”多元空间里,更加充分体现出群众文化活动的多样性、参与性、互动性。
多年来,市文化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成功策划、组织、举办了系列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例如:济宁市庆祝建党90周年《党旗颂》大型文艺晚会、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文艺晚会,以及历届国际(曲阜)孔子文化节开幕式文艺演出等,特别是承办的“市民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每年演出达百场,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同时,积极开办各门类艺术辅导班、培训班,从社区到厂矿、从校园到军营,每年举办各类辅导、培训活动达数百场次,向社会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人才。
市文化馆突出群众艺术创作,着力打造文艺精品。其中,创作、编排的三弦平调《孝贤劝父》,荣获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曲艺类一等奖;山东渔鼓《孔子试徒》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广场舞《圣地祥板》参加2016“欢跃四季”全国百姓广场舞优秀作品展演;音乐作品《山东梆子腔》,荣获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孔子试徒》、《孝贤劝父》还分别入选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小型剧(节)目资助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斐然,全市共有17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61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85个项目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各级项目名录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市文化馆连续四次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市文化馆将充分发挥组织、辅导、培训、创作和非遗保护等职能,让每一个走进文化馆的市民都会有所学、有所看、有所乐,搭建一个为广大市民提供艺术普及、艺术欣赏、艺术体验和艺术创新的公共文化共享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