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7 23:02
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及主要工作范围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收集、整理和编发经济信息。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下达年度发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组织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十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五)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械、建材、冶金工业行业管理和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化、安全保卫、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
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综合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宣传宣传工作;承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本部门(单位)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目录统一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部门(单位)有关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拟订工业、信息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和相关行业准入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协调全市春运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制定下达全市年度发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电力运行和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推进节能发电;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参与制定电力价格政策。负责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承担全市机械、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船舶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职能;负责拟订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承担全市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职责。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按规定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新能源产业的规划布局,承担提出新能源产业集群配套、项目策划、政策扶持建议。
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非金融性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承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政务外网的管理;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基于电子政务网络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础性工作。
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承担建材冶金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农业化工物资行政保护有关工作职能;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监督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能;承担稀土行业管理工作。
承担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管理职责。人事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不再承担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