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6:49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2007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高新区菱花路30号。高新区法院是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法院的职权,于2008年2月正式受理案件,负责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以及任城区、鱼台县辖区内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院有正式在编人员4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1人,工勤人员2人,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2007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成立,2008年2月正式受理案件,是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法院的职权。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41人,工勤人员2人,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审监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法警大队等9个部门,负责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以及任城区、鱼台县辖区内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在中院党组、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政法工作“三大任务”,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新区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审监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法警大队等9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