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2-03-30 09:21

根据《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浏发〔2011〕1号)和《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浏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浏发组〔2011〕2号)精神,设立浏阳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草案并执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三)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情况;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制度和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

(六)管理国有资产,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处置和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负责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本营运管理。

(七)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八)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市政府内外债责任。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承担全市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对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委派财务监督员。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采购活动、集中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职责。

(十二)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三)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预(概)算评审;依据结算审计报告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对全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进行现场跟踪和工程费用结算评审。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法规科)

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承担全市财政法制宣传工作;编制市本级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监管彩票发行和彩票公益金分配;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承担审核物价、移民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管周转金回收清理工作。

(三)预算科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市与乡镇(园区)的财政分配政策;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负责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工作;配合有关科室拟订市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及专项资金审核安排,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牵头负责预算指标审核,负责市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及财政结算工作;承担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具体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的填报、统计、上报工作。

(四)国库科

按照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预算法组织实施全市财政预算的执行,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办理全市财政资金的收纳、拨付及对账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编报财政收支旬报、月报;负责全市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和调度财政资金;负责办理全市财政资金专户的收支拨付、核算及各类报表的填报;负责审批全市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计划用款额度;组织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全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根据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导乡镇(园区)财政国库管理及市直单位财务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下年度综合预算安排的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建立财政支持项目库,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和协办分管部门控购、政府采购、基建预决算审查有关手续;审核分管部门单位决算。

(六)教科文科

承担审核宣传、教育、计生、档案等系统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预算执行定额;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当年分管部门专项资金计划,审核提出下年度单位部门预算建议;审核和协同办理单位政府采购、基建预决算评审有关手续;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七)经济建设科

承担审核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城管、交通、粮食、环保等系统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会同发改部门研究制定执行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国土、粮食、环保、交通、农业等部门或行业的专项国债资金和政策性补贴;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负责对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

(八)农业科

承担审核农办、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气象等系统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防汛和农业救灾等资金,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社会保障科

承担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药监等系统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离退休费等专项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社保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措施建议;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责任;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对外经济贸易科(企业科)

承担审核商务、旅游、招商、工业和信息、花炮、科技、科协等系统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参与研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提出财政支持建议;负责工业、科技、创业富民、商贸、会展、花炮产业集群发展、外贸、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拟定相应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及其效益;负责外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参与企业项目申报;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编制归口管理的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企业财务信息;负责家电和摩托下乡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十一)会计科

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准则,研究提出会计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管理全市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核发《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承担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责任;审批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指导和监督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会计职称报考组考工作;指导财会学校、会计学会和珠心算学会工作。

(十二)金融债务科

承担审核市政府金融工作管理部门的预决算有关工作;制定、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草案,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监控及管理使用偿债风险准备金责任;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审核并参与各市管举债部门的举债事项,会同相关科室对举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承担编制全市政府性债务的融资、偿还年度计划草案,组织编制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等相关预算;收集、统计、分析全市政府性债务的信息,掌握全市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并编制统计报表;承担地方金融类机构(含非银行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责任,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金融类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机构的国有资产;承担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承担管理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资金工作;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

(十三)政工人事科

负责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工资、考核、奖惩、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老干等工作。

(十四)村级财务管理科

指导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村级运行经费,检查督促村级财务公开。

(十五)绩效评价科

拟订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草案;组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确定市本级财政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议,为制定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局属事业单位

1、浏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浏阳市乡镇财政管理局

3、浏阳市国库集中支付局

4、浏阳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

5、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6、浏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7、浏阳市财政信息中心

8、浏阳市国有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

9、浏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浏阳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浏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浏阳市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浏阳市财会学校(浏阳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湖南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浏阳函授站)

12、浏阳市财政局工业园分局

领导信息

唐洪胜 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科。

武安磐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主管党建、机关党务、机关人事、工会,青、团、妇、老干、关协等群团工作,

计划生育、统战、政法综治维稳、610、信访、宣传、群众工作;

代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企业科、政工人事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市财政信息中心、

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管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彭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全市融资管理工作

分管行政政法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债务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镇财政管理局

联系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鑫农发展有限公司。

陈 浩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局长

主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全面工作。

廖亿球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协助局长管理国库科

主管机关财务、基本建设、物资采购

分管办公室、教科文科、对外经济贸易科、会计科、市国库集中支付局、

市财会学校(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浏阳函授站)

联系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心算协会。

邹志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管理预算科

主管预算公开

分管综合规划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绩效管理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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