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14:55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商文化研究所成立于2008年7月,并于2010年4月正式成为浙商研究会理事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商文化研究所成立于2008年7月,并于2010年4月正式成为浙商研究会理事单位。
2008年9月,研究所充分结合和利用浙江当地优秀文化资源,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浙商文化概论》课程。通过几个学期的教学探索,该课程从2009级学生开始正式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全面融入教学课程体系;精心编写并于2010年1月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浙商文化教程》是学校首部以体现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教材,也是国内第一部比较系统地研究浙商文化的教材。《浙商文化教程》教材的出版,以及该课程的全面升级,进一步深化了学院“弘扬浙商文化,践行厚德崇商”这一校园文化品牌的内涵。
研究所组织开展一系列围绕“浙商文化”主题的活动,如开办“浙商讲堂”讲座,不定期邀请对浙商文化有研究的学者、专家,以及校友、企业家前来讲学;加强校外研究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有都锦生故居纪念馆、胡庆余堂、宁波帮博物馆等浙商文化研究基地;加强对以弘扬浙商精神为宗旨的学生社团——浙商文化社的活动指导,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设置浙商专题网站,开辟浙商书刊专栏,成立浙商文化资料室,在校园创作反映商文化的浙商雕塑群,在教学场所悬挂有关浙商人物的宣传画,等等。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和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浙商文化教育内涵,有力地促进了以浙商文化为主线校园文化建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商文化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是学院直接领导,依托于学院基础教学部,整合校内有关方面的教师资源,按照专兼职结合的方式组建的浙商文化教学和研究机构。研究所的定位以宣传、教学为主,理论研究为辅。通过“宣传、教育、灌输、熏陶”,帮助师生了解浙商精神,知晓浙商文化,学习现代浙商理念,培养浙商新人气质,树立厚德崇商思想,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今后从业奠定一定的文化内涵与意志品格。
第二条宗旨
“弘扬厚德崇商理念,培养和谐浙商新人”是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并提炼出来的特色内涵,商文化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层面的系统工程,研究所的工作宗旨就是要将“厚德崇商”、“浙商精神”渗透到学校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人文素养与从业能力并举,浙商精神与学院文化交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机构设置
研究所现暂设所长办公室和图书资料室。
第四条 人员构成
专兼职结合。所长为专职人员,另聘请校内兼职人员若干,在此基础上成立研究所专家委员会。
研究所将聘请或邀请若干专家学者指导工作。
第五条 聘任制度
第一款 专兼职研究所人员是长期从事商文化工作的专家、学者和有关行政领导,以及有志于商文化工作的中青年教师。
第二款 所长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任命,兼职人员由所长提名并报请研究所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三款 兼职人员聘期两年。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所所长职责
所长负责研究所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研究所规章制度。
2、做好研究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聘任研究所兼职人员。
4、做好经费预算和日常开支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所日常的对外联系和沟通工作。
6、负责课程建设、教材编写、专题研讨等有关教学研究及其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浙商文化课题专项申报及论文撰写等科研工作。
8、负责讲座,论坛,网站及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等宣传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浙商文化活动。
10、负责资料室建设工作。
11、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研究所成员工作职责
协助所长做好研究所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有:
1、参与浙商文化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教学及教改工作。
2、参与浙商课题、论文撰写等科研工作。
3、参与讲座(论坛)嘉宾的物色和联络工作。
4、参与网站及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工作。
5、参与浙商文化资料室建设工作。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对研究所工作给予总体指导和学术把关。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该章程自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会议审定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