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4 16:59
浙商期货于1995年9月7日在杭州成立,注册资本1371,244,588.46元人民币。全资控股股东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
公司组织架构精干完善,下设研究中心、金融工程部、客服中心、交易部、结算部、机构管理部、市场营销总部、技术部、财务部、稽核部和办公室等11个大部门。现有期货营业部18家,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大连,和省内杭州、萧山、宁波、瑞安、温州、义乌、绍兴、台州、舟山、湖州、嘉兴、丽水等地,初步形成遍布全国经济发达城市的营销网络。
十五年来,公司秉承规范经营、为机构投资者服务、为高端客户服务的理念,在期货行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连续多年被大连商品交易所评为“优秀会员”,多次荣获郑州商品交易所“市场优胜奖”,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优胜奖”,综合实力排名稳居全国前十位。
2015年9月11日下午,在证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了拟对浙商期货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案的处罚决定。
经调查,浙商期货在通过简单系统安全性测试后便将恒生HOMS系统接入到该公司期货交易系统中,并为部分客户向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开通HOMS系统,以方便客户进行分账户操作。浙商期货知晓HOMS系统能够实现分账户的功能,但未对该功能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行风险提示,未对该软件的接入和上线进行风险把控,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
拟对浙商期货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7872.56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决定;对浙商期货技术运维部负责人郑杰处以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