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4 09:55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由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更名改制而来。2003年7月,浙江烟草实施工商分离,成立了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公司成立后,根据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形势,确立了争创“全国烟草工业少数几个强势企业之一”的发展目标。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改制而成,是行业第一批建立董事会制度的省级工业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烟用物资、烟机零配件的经营,烟叶进口和卷烟出口业务,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资产经营等。
2003年7月,浙江烟草实施工商分设,成立了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公司成立后,根据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确立了打造“一个优秀企业”的发展目标,制定了“内联外拓”的发展战略。2006年9月19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公司和原下属杭州卷烟厂、宁波卷烟厂实行联合重组,确立了浙江中烟工业公司一个法人主体的地位。2007年11月30日,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国烟法[2007]481号)文件精神,公司成立了董事会,正式更名改制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努力构建高效顺畅的内部运行机制,共有内设机构16个部门,以及杭州、宁波2家卷烟厂,拥有员工3500余人,资产总额近250亿元。公司主推“利群”、“大红鹰”、“雄狮”三大品牌,其中“利群”、“大红鹰”均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利群”还是国家商务部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之一,2010年批发市值达到417亿元。在主攻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两个跨越”的要求,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摩登”等品牌远销中东、南美、印尼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0年,公司共生产卷烟225.87万箱,实现销售收入340.45亿元,实现税利226.41亿元。公司效益总量在行业中排名第6位,单箱税利在行业中排名第3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的主要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发扬“敢想敢拼、善谋善为”的企业精神,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做大市场、做强品牌、做精制造,为早日成为行业“少数、关键强势企业之一”而努力奋斗!
制定了“内联外拓”的发展战略,2006年9月19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和原下属杭州卷烟厂、宁波卷烟厂两家卷烟生产企业实行联合重组,确立了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法人主体的地位,构建了中国烟草总公司与重组后的浙江中烟工业公司二级母子公司体制。2007年11月30日,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国烟发[2007]48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原浙江中烟工业公司进行了公司制改造,成立了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使公司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范围为: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烟用物资、烟机零配件的经营,烟叶进口和卷烟出口业务,与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的生产经营,多元化经营,资产经营等。
在国家局“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基本方针指导下,浙江中烟紧紧围绕行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的主要任务,结合浙江卷烟工业的实际,瞄准打造行业少数、关键强势企业目标,着眼强,着力实,兼顾大,力争快,积极构建企业高效运作机制,组织发展新优势,提升发展新平台。联合重组后,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体制机制的理顺来展开,实施内部资源整合,搭建相关业务平台,优化内部三大机制,构建十大体系,建立了较为扎实的工作基础,品牌聚集度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态势持续良好,继续保持了企业健康、平稳、持续的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持续保持全行业领先地位。200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98.58亿元,同比增长15.60%,实现税利总额达159.63亿元,同比增长19.73%,税利总量和利润总量等各项经济运行质量指标继续居全行业领先地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紧紧围绕国家局提出“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扬“敢想敢拼、善谋善为”的竞争精神,努力营造“和为贵、人为本、干为先”的良好文化氛围,牢牢把握“改革、整合、提升”这条主线,加快理顺体制机制,做大市场、做强品牌,做精制造,为早日成为“行业少数关键强势企业”而不懈努力!
忧患 拼搏 创新
生于忧患,死于安逸。在强手如林的竞争环境中,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
危机和忧患让我们清醒,拼搏和创新使我们奋进。
只有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并奋发有为、敢为人先,浙江中烟才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在行业中更有影响力的优秀企业。
敢想敢拼 善谋善为
勇于探索,创新思路,不满足于已有成绩,不止步于现有局面;
敢于亮剑,奋进超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树一帜;
善于谋划,有效作为,赢得企业持续发展的空间和地位。
创造价值 满足需求
浙江中烟之所以得以生存,是因为致力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致力于创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构建员工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因此,以“创造价值,满足需求”作为企业使命,将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让企业和员工更有价值作为工作的永续动力。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构建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共有内设机构十六个部门,以及杭州、宁波两个制造部。公司资产总额约200亿元,拥有先进的生产装备,一流的加工工艺和规范的内部管理,生产的产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已形成浙产名优卷烟产品群。“利群”、“大红鹰”、“五一”等品牌卷烟多次被评为全国名优卷烟;“利群”、“大红鹰”品牌先后被评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利群”、“大红鹰”、“五一”、“雄狮”、“新安江”、“西湖”、“上游”等7只品牌被国家局列入行业重点发展的“百牌号”目录。浙产卷烟畅销国内市场,并进入海外市场,远销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浙江省百强企业上榜,排名第22位。
2019年11月20日,“2019长三角三省一市百强企业榜”发布,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位列第61,2018年营业收入8734107万元。
2021年9月,入选《2021浙江省百强企业》榜单,排名第22位。
2023年9月28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确定了复核结果,并予公布,该企业品牌入选。